【典型案例】 妈妈去世 儿子无法领抚恤金 市民林先生的母亲刚刚离世,办完后事后,林先生前往母亲退休前任职的某医院,打算申领单位抚恤金。该医院财务人员说:“你得先证明你是她的儿子。” 这样的回复让林先生啼笑皆非:“当儿子几十年了,居然还需要证明?”林先生表示不懂要如何开具符合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 财务人员建议,户口本上标明的家属关系就能作为凭证。不过林先生说,多年前自己就将户口迁出了父母家中,各自持有的户口本中并未标明家属关系。“那你们只能自己想办法了。总之要提供能够证明‘你妈是你妈’的资料。”财务人员说。 林先生很苦恼,他不知从哪儿下手,找谁询问。最后他想起,健在的父亲可凭结婚证或户口本,以丈夫身份申领抚恤金。“如此一来事情解决了,但若父母都不在世,要怎么证明?”林先生仍很困惑。 【记者手记】 别把难题丢给市民 本报记者 袁舒琪 证明“我妈是我妈”有时并非多此一举,因为身份是民事主体的符号,身份的真伪不仅关乎个人权益,也有很强的外部关联性。 用大家耳熟能详的戏剧来打个比方,《红灯记》里的一家子,爹不是亲爹,奶奶不是亲奶奶,李玉和以李奶奶儿子身份为掩护开展地下活动。如果当初要求李玉和出具“李奶奶是我亲妈”的证明,估计很快就暴露了。 时间拉回现在。试想,如果当下有人以虚假的父子关系为掩护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那麻烦就大了。 所以说,该证明还得证明。而实际上,引起市民不满的,是开证明的艰难过程。 采访多个案例后,记者发现,对于开具证明需要哪些材料、到哪个部门办理,一些办事单位往往“一问三不知”:一条途径行不通,就抛下“你们自己想办法”这句话,把难题丢给市民,而不是主动帮忙查证、证明;部门之间经常互相推诿,让市民从这个部门跑到那个部门,绕了一大圈,还是没办成事。 要简化证明过程,就要让市民“有处着手”:一来,办事单位经办人员要提高业务水平,熟悉证明办理的流程,勇于担责,让市民能够得到切实的帮助,一步到位;二来,对于办理流程,有关部门应悬挂流程索引,让市民一目了然,而不是让市民四处询问,跑断腿,累坏身,还对政府部门社会治理流程失去信心。 |
相关阅读:
- [ 05-08]要证明“我妈是我妈”不妨学学厦门
- [ 04-24]“无罪证明的证明”拷问傲慢者的荒唐
- [ 04-23]谁制造了“奇葩证明”比赛
- [ 04-17]请给我们办张身份“一卡通”
- [ 04-16]积分入学网上报名启动 海沧三举措帮孩子上学
- [ 04-09]以信息共享破解“奇葩证明”难题
- [ 04-09]互联网时代不该有“证明我妈是我妈”
- [ 04-09]以简政放权为“奇葩证明”减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