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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和司法局签订合作协议 司法所可调解法庭纠纷

2015-05-12 08:52:32陈佩珊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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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张三和李四起纠纷,闹到法庭上。在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法庭将他们引导到司法所,或直接委托司法所调解,或请司法所协助调解。昨日,记者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厦门市司法局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上获悉,这可能会成为今后纠纷解决的一种重要途径。

厦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詹沧洲出席了签约仪式。

昨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厦门市司法局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内容丰富,既有已有成功经验的总结推广,又有带探索性质的创新做法;既涉及大家普遍关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如何完善、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如何推进等问题,也涉及与双方工作密切相关的社区矫正、司法鉴定等工作如何进一步深化协作的问题。

接下来,双方将展开全方位合作,将开设律师绿色通道、律师休息等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并合力探索高效的送达机制、律师代理申诉和参与信访化解的机制,建立审前纠纷调解机制、业务信息共享机制、全市统一的律师服务网络平台等。

记者了解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厦门市司法局还将共同建立司法鉴定情况通报机制。法院定期收集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的采信情况和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出庭等情况,并向市司法行政部门通报。市司法行政部门将通报情况作为对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等级评估、司法鉴定质量评估、司法鉴定人诚信评估、年度执业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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