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崔昊)“以前需要两三周才能办结的外商投资审批,如今只需要不到一天时间就可以拿到备案证书,自贸试验区的效率太快了!”昨天是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实行外商投资备案管理之后的首日,龙格(厦门)进出口责任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张海拿到了首批外商投资备案证书,同他一起领到证书的还有厦门金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他们都对备案制好评满满。 从昨日起,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12号)的规定,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负面清单外备案管理(港澳台企业适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我国扩大开放、促进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和国际投资规则变化的制度创新。 所谓负面清单,相当于投资领域的“黑名单”,列明了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记者注意到,《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划分为15个门类、50个条目、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特别管理措施包括具体行业措施和适用于所有行业的水平措施。 此次公布的负面清单,将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也进一步缩小了限制的范围。据了解,相比2014版负面清单,此次删除了17条,调整比例为12.2%,而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首份负面清单包括190项特别管理措施,可以说提升了自贸试验区的开放度和透明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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