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小区业主装修房子填平采光井 集美城管将进驻严查

2015-05-08 11:26:29郭瑜芬 黄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杏滨中队执法人员向业主解释违建的危害性。(集美区城管部门供图)

部分业主已经在采光井一旁的消防平台安装管线。(本报记者郭瑜芬 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郭瑜芬 黄璜 通讯员 杨君辉)采光井倒板、侵占消防平台和公共空间……随着集美新城的日益繁荣,拔地而起的新楼盘迎来了越来越多住户。但是与此同时,一些小区违法建设的现象也不断冒头。在杏滨街道聚镇小区,部分业主在一片装修大潮下趁机填平采光井、侵占消防平台,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了及时遏制这种苗头,打造安全宜居的居住环境,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杏滨中队及时介入管理,抽调精干执法力量入驻小区,在小区物业管理方的配合下,加强入户宣传劝导,严打违建于萌芽,防范业主跟风抢建。

现状:小区业主私自填平采光井

“请马上停止施工!”在聚镇小区的一栋楼内,杏滨执法中队的执法人员制止着正在进行违建施工的工人。这里是6楼,原本嵌有窗户的墙体已被敲掉,与房外的采光井连通。采光井四周外墙已被业主钉上了钢筋,铺上了木板,浇上了水泥填平,并与一旁的消防平台连成一体,为业主多开辟不小的空间。

“这个采光井只影响了我自己家的采光通风,没损害到别人的利益,有什么要紧?”见到施工被阻拦,业主在一旁辩解。杏滨中队的执法人员不得不解释:“这里属于公共部位,你这样做已经是在损害公共利益。从外墙上直接插入钢筋就倒水泥板,容易发生坍塌危险,而且私自圈围占用公共消防平台,万一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在聚镇小区,这个业主的行为并不是个例。随着入住居民的不断增多,小区正处在热火朝天的装修阶段,想在这个时候混水摸鱼,抢建违建的业主不在少数。“因为这样,近期打到物业、杏滨执法中队的投诉电话越来越多。”一位执法人员说道。

执法:成立专项小组进驻严查

与农村地区违建有些不同,小区违建在处置上有三个难点。

杏滨执法中队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同一栋楼各套房结构相似,一旦有人违建,容易导致同户型业主效仿,且抢建速度快,往往一两天时间,一处违建就起来了。而执法人员虽然发现违建行为,却常遭遇入户调查取证难的问题。再者,就算能够拆除,但因常常需要高空拆除作业,对安全和技术要求很高,执法的难度增加了。”

为了形成遏制违建的氛围,杏滨执法中队在聚镇小区主要出入口悬挂了数条宣传横幅,入户发放宣传单,并在电梯口等显要部位张贴通告,宣传普及物业管理等相关规定。同时,专门成立了住宅物业小区违建专项执法小组,并在聚镇小区驻点,派遣执法人员驻扎,与物业管理人员积极配合联动。

在现场,杏滨执法中队的执法人员指着小区一栋楼房的采光井说:“这栋楼这一侧从低到高的采光井曾经有不少被业主私自圈占。执法人员发现后,迅速将他们拆除了。”

“发现一处新违建,就拆除一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违建一旦形成,因为执法程序较复杂,当事人的抵触情绪也较大,拆除起来难度就会变大。截至目前,杏滨执法中队在聚镇小区已强制拆除影响安全的违法建造50余处,拆除面积300平方米。

【链接】

圈占采光井 潜在危害很大

事实上,违法圈占采光井看似扩大了部分业主的居住空间,给他们带来了好处,但这种行为带来的潜在危害更大。

杏滨执法中队的相关负责人说,“为了填平采光井,一些业主会将原本的墙体打破,在四周外墙上打上钢筋后就倒水泥板,和消防平台连成一片。这样有可能发生坍塌危险。而如果占用采光井影响另一户人采光和通风,还会引发邻居间的激烈冲突。”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小区的外墙装饰,也与房屋本身的设计结构不符,安全隐患很大,并且在事实上造成了对公共利益的损害。此外,“一些业主还会将采光井一旁的消防平台占为己用,并堵死公共部位的通风口,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妨碍消防人员的救援。”

“还要提醒的是,业主私自抢建的建筑在法律上属于违法建筑。违建情节严重的,我们还会采取停办房屋产权或停止产权交易等强制措施,直至违建整改恢复到位。”该负责人表示,违法填平采光井在法律上有很多风险,除了引发邻里的侵权纠纷之外,一旦其违法建设导致了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失,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