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四大类需要证明 证明“我妈是我妈”,其实是一个亲属关系证明范畴。 导报记者了解到,在日常处理的业务中,这类证明主要有四大类:财产继承、房屋赠与免税、亲属投靠、出境探亲或旅游。 其中,户籍管理方面,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上导报记者查到,有夫妻投靠落户、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户、非婚生子女户口申报、收养子女户口申报、离婚后出生子女申报户口等。 一般可以证明的材料有: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及提供的人事档案复印件;经街办(乡镇)确认的村(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也有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要求公证亲属关系。思明公证处表示,一方面,当事人应当履行法律义务,为其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提交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另一方面,公证机构也应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收集和审查公证材料。 以继承权公证为例,当事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死者的死亡证明、死者的结婚证、死者的父母情况证明、死者的子女情况证明、产权资料等。对于死者的结婚证,如果死者依法属事实婚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可以提供派出所的户籍资料证明配偶情况,而不能教条地要求当事人一定要提供结婚证。 链接 警方微信开通网上证明 实际上,厦门警方已经在全国创新,市民在微信上动动手指,拍拍照片,就可以证明“我妈是我妈”。 第一步,关注“厦门警方”的官方微信;第二步,点击左下角的“微警局”;第三步,点击“办事大厅”;第四步,进入“办事大厅”以后,点击“亲属关系证明”,该证明可用于办理财产公证、产权变更、继承遗产等。 在微信上办理这些公安业务,需要用自己的身份证、姓名、手机号等,先注册登录。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警方在微信办理业务上,都给出了办理时限。 观点 证明“我妈是我妈”关键在于态度和简化 证明“我妈是我妈”,该证明的还是得证明。一般情况下,证明并不是一个难题。但是,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强烈的共鸣呢? 这恐怕有办事机关人员“脸难看”的态度问题,一副冷脸,一副办不了的样子,让老百姓觉得证明起来很困难。 对于需要什么样的材料证明,办事机关应当讲清楚,说明白,能够主动帮忙查证、证明的,应当给予证明,不能把证明材料从A推到B,而B又回推到A,甚至推到C,让群众跑断腿。 说白了,就是要软硬兼施,“软”即办事态度、作风,有权不可任性,“硬”即良好合理的制度设计,程序简化,明确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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