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云南导游咆哮逼厦游客购物 涉事组团社被责令整改

2015-05-07 09:15:15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999元云南四飞8日游 导游咆哮逼游客购物》后续

海西晨报讯 晨报暗访组“云南低价游”背后的乱象,经过晨报以及中央电视台等相关媒体持续报道,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昨天,晨报报道的“999元云南四飞8日游”事件有了阶段性进展: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向晨报记者通报说,该所已向涉事的厦门组团社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自查自纠所有涉及年龄和职业差别对待的旅游合同(或协议),不得再销售低价游产品。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并向云南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发出《协查函》。目前,云南旅游质监执法部门也已介入,开始对云南地接社和导游人员的相关资质、是否涉及违规等事宜展开调查。

向涉事旅行社下整改通知书

昨天下午,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向涉事的厦门组团社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中针对年龄和职业差异对待、涉嫌不合理低价这两个方面提出整改要求。

“我们要求该旅行社开展自查自纠,自行清查其所有的旅游合同和协议,如再有涉及年龄和职业差别对待的,要全部自行修改,这种差别对待今后不允许再次出现。日常工作中,我们会再对他们进行这方面的检查。”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针对涉嫌不合理低价方面,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要求涉事的厦门组团社,暂停与昆明缘分旅行社的合作。“我们也要求涉事的厦门组团社,今后要慎重选择旅游产品供应商,对旅游产品进行严格筛选和把关,所有低于市场价的旅游产品不可再销售、不得做宣传。”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也要求组团社要致力于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提供优质旅游产品。”

云南旅游主管部门介入调查

晨报记者从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了解到,他们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将“不合理低价”和“旅行社门市部”这两项作为整治重点。“在近期的旅行社门市部服务质量明查暗访行动中,暂未再发现销售低价游产品的行为,这也得益于晨报暗访组的有力监督,促进厦门旅游市场的净化和发展。”

晨报的本次报道也已引起云南旅游质监执法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云南省及昆明市的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已就云南地接社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及相关导游人员的资质、是否涉及违规等事宜展开调查。

延伸:辱骂游客事件屡屡发生

国家旅游局将开展“不合理低价”整治行动

4月15日起,《海西晨报》连续报道了云南导游逼游客购物并向游客咆哮36分钟一事。事实上,此类事件并不是孤立的。

5月1日,一个名为“云南女导游嫌购物少大骂游客”的视频,在网络上被大量转发,引发轩然大波。视频中的女导游辱骂游客的架势,与晨报此前的报道如出一辙。她因不满所带团的游客的消费能力,而用侮辱性的语言攻击游客。

5月2日,《都市时报》、中新社等媒体,对云南导游辱骂游客事件接力报道。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执法总队已就此事立案调查。

5月2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24小时》新闻节目,也对该事件进行曝光。此事引起国家旅游局的高度重视。

5月3日上午,国家旅游局责成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调查女导游辱骂游客的行为。

5月3日,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通报了调查和处理结果。

5月4日,国家旅游局在京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五一旅游投诉和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情况,并通报了“云南省女导游陈春艳在带团工作岗位上辱骂游客强迫购物消费行为案”。国家旅游局认为对此事应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罚:吊销陈春艳的导游证,今后不得从事导游业务;对昆明风华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罚款,停业整顿6个月;对涉事企业法人、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分别处2万元罚款。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旅游市场存在的“不合理低价”问题,是市场秩序的百病之源,国家旅游局将把向“不合理低价”宣战的工作提到今年旅游工作首位,并于近期组织开展“不合理低价”专项治理行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