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解读厦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新政 七类人受惠

2015-05-07 09:29:07吴斯婷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吴斯婷 通讯员 胡晓牧)学一门技术,提高自己的“含金量”,还可享受补贴。从15日起,厦门有7类人群将享受新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新政策不仅补贴标准提高了,可以享受补贴的人也多了,几乎覆盖所有劳动者。

昨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海西晨报联手开展12333微信访谈,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赵敏玲为读者们答疑解惑。

赵敏玲介绍,新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规定,补贴对象为以下7类人: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本市生源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驻厦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持有本市暂住证(居住证)的来厦务工人员;本市在职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毕业学年学生;在厦服刑在教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释解教人员。

培训补贴标准从600元到3000元不等,鉴定补贴标准从140元到740元不等。

其中,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本市生源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驻厦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持有本市暂住证(居住证)的来厦务工人员,参加培训、鉴定合格后半年内在厦就业,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按补贴标准享受培训、鉴定补贴。未实现就业的,按补贴标准享受60%培训、鉴定补贴。

本市在职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培训、鉴定合格,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按补贴标准享受培训、鉴定补贴。

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及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问题,您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mhrss.gov.cn/)或拨打12333电话咨询。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