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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前男友列出百万账单 法官解析旧账该怎么算

2015-05-06 07:59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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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璐 陈佩珊 通讯员 海法宣)情侣们恩爱时如胶似漆,分手时又有几对能做到“好聚好散”?海沧两对情侣分手后,都因为“钱”对簿公堂———“我在你身上花了多少钱”、“你向我借了多少钱”……昔日情侣反目成仇,他们之间的这笔“旧账”该怎么算?本期法眼,由海沧法院为大家解析分手情侣间的那笔“旧账”。

晓青留学期间,经同学介绍认识了王庆,很快确立恋爱关系。毕业后,晓青随王庆来到了厦门。

生活在一起久了,晓青渐渐觉得两人越来越不合适。一次,晓青意外发现,王庆竟然离过婚,且老家育有一子,而此事王庆从未向其提起。晓青还发现,王庆不仅生活习惯不好,还经常因为琐事对自己动手。

相恋3年后,晓青与王庆分了手。脱离苦海,晓青对新生活充满了期待。可是,好景不长,去年王庆将她告上了法庭。

昔日情人缘何对簿公堂?都是“钱”在生事。

男方 | 她欠我上百万元

王庆自认为同居期间待晓青不薄,“我承担了她所有的生活开销,陪她到处旅游,还给她买礼物,同居期间的各项费用算下来至少有300万元”。

双方感情破裂后,两人做了结算。“书面确认3年来我为她支付的款项,她要还我100万元,当时她还写了书面协议。”

在双方签订的第一份协议中,双方明确了偿还的年限。分手当年,晓青还了王庆10万元。第二年,晓青开始拒绝还款。2014年夏天,双方又签了新协议,再次确认欠款一事。不过,晓青自此一直躲着王庆,甚至对王庆说没钱,让王庆去起诉。

要钱未果,王庆翻了脸,怒将昔日恋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欠款及利息。王庆还提交了两人同居期间的信用卡账单、发票、合同等,内含物业费、首饰款、旅游费、装修费等,其中物业、装修、旅游等合计30万元。

女方 | 签协议是被迫的

对于王庆所说的书面协议,晓青觉得很冤枉———“包括我支付的10万元,都是在王庆的胁迫下发生的!他经常以暴力相威胁,并扬言如果我不从或报警,便会散播我的隐私,还以我父母的人身安全威胁我。”晓青称,她在支付了王庆10万元后,还多次被其打伤。

晓青还指出,两人交往期间,王庆只是一名普通的工厂员工,还要兼顾老家的母亲及年幼的孩子,后来休业,没什么积蓄;反倒是她家人一直给予他们经济上的支持,特别是王庆没工作后,开销都是她在承担。

晓青反诉了王庆一把,要求法院撤销之前自己出具的书面协议,另要王庆返还10万元。

法院

欠款只有30万元

经调查,晓青称系受到王庆胁迫出具几份书面协议,但她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自己是受胁迫写下协议。与此同时,王庆提交的同居期间花费证据,也不能证明自己在二人同居期间具有支付300多万元款项的经济来源。

经海沧法院判决,认定王庆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为晓青花费的费用为30万余元,扣除晓青已偿还的10万元,晓青尚欠王庆20万余元。本案一审结案。

恋爱算账不明 分手纠纷不断

分手情侣之间欠款怎么算?这可是门“大学问”。海沧法院法官介绍,很多时候,情侣双方金钱往来不会明算账,更不会写下借条之类的书面字据。如此一来,一旦发生纠纷,认定难度较大,很难追讨。

不过,即便双方写下了借条,法院也会进一步审查。据介绍,由于当事双方曾存在特殊的关系,首先法院得审查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欠条上金钱的支付。庭审过程中,出借方得举证自己把钱花在哪了、怎么花的、花了多少。

此外,法院还会审查借方的经济来源,包括收入和工作情况。

相关案例

小男友一年欠她数万元

2013年夏天,年仅15岁的小明和大他近12岁的阿霞在海沧一工厂相识。一个月后,这对年纪相差一轮的男女,陷入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姐弟恋。

在他们相恋的一年零一个月里,小明在短信里多次向阿霞开口要钱,金额从几十元到数千元不等。买工具、充话费、买车、路费……小明五花八门的用钱要求,从未让阿霞生疑,因为阿霞认定,自己已是小明的人了———早在二人交往两个月的时候,阿霞就怀上了小明的孩子。虽然阿霞事后做了引产,但鉴于这层亲密关系,阿霞对小明一直很珍惜。

一来二去,阿霞在小明身上花了3.5万元。

转折出现在2014年10月中旬的一天,阿霞发现自己银行账户上少了5000元。她猜测此事为小明所为,因为小明曾找自己要了密码。

几天后,小明离开了阿霞。阿霞多次向小明索取花在他身上的3.5万元及被取走的5000元,都被拒绝。于是,阿霞起诉了小明。

经海沧法院调解,小明和阿霞达成一致,小明在今年4月15日前向阿霞支付借款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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