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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子认准571家正规中介 签合同注意四大事项

2015-05-05 10:06:51张明蕾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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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小小的房产中介随处可见,到底哪些靠谱?近日,本报联合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为您支招,教您准确识别“正规军”。同时,独家通报2014年度房产中介的年检结果。

选房产中介

先看备案证书

房产中介跟普通商店不一样,单凭营业执照并不能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用业内人士的话来说,房产中介的“正规军”须具备一证一照。证,是《厦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照,是营业执照。依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含分支机构)在我市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办理备案。

无论你是买卖二手房,还是租赁房屋,挑选中介机构时,要看清对方是否具备一证一照。机构要具备备案证书,经纪人员也得持有有效的“厦门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胸牌”。缺少任何一个要素,都不具备执业资格。

若遇上对方说证件不在身边,市民该怎么办?去官方渠道核实,经过备案的正规房产中介在网站www.xmjydj.com可以查到,或者拨打5052319查询。

具备一证一照

还得通过年检

和其他市场相比,房产中介市场的流动性比较大。因此,每年市国土房产局都会对上一年度10月1日前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年检,并及时通报年检结果。没有通过年检或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将不能再执业,即不能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记者从市国土房产局了解到,截至2014年10月1日,厦门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有608家。在刚结束不久的2014年度年检工作中,共有54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顺利通过年检;68家逾期没有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在合格的房产中介里,49家具备一级资质,45家具备二级资质,158家具备三级资质,临时级资质231家,兼营57家。除此之外,从2014年10月2日到2015年4月25日,还有31家办理了新备案,它们同样是“正规军”。今日,本报被授权独家刊登全部年检结果,供市民在挑选房产中介时参考。

签合同

要注意四大事项

当挑好了中介机构,选定了中意的房源,走到签订合同这一步时,你还不算大功告成,还得注意四大事项。无论是居间委托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还是其他相关合同、协议书或有关文书,市民在签订时都得注意明确交易佣金、定金和交易资金,以及各项税费、税费承担责任方、延伸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各方的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办法。

具体来说,就是明确约定交易佣金的收取数额、比例、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明确约定定金及交易资金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资金监管方式;明确约定应交纳的各项税费、税费承担责任方、延伸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等;明确约定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办法。

什么是意向金,什么是诚意金,这些概念在签订合同之前,市民都需问个清楚,防范交易风险。同时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参与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都应在委托、居间合同上签字,确保责任到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若确实需委托办理的,应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与委托期限,注意控制交易风险。

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特别提醒,购房款应当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资金监管。经交易各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代收或者监管的交易款项,建议不超过交易价款总额5%。市民还需注意自身经济状况、还款能力及银行按揭所能提供的条件,提高风险意识,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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