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生产一线职工可有自己的工作室 单位给经费支持

2015-04-28 10:48:51钱玲玲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4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在生产一线工作的普通职工,就算没有评上劳模,现在起也有机会拥有自己的工作室,还可获得经费支持。

昨日,厦门市总工会发出通知,决定在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基础上,推进职工技术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与前者相比,职工创新工作室可面向更多的基层职工,覆盖面更广。

高技能人才领衔,单位给经费支持

什么样的职工能够创建自己的工作室呢?导报记者了解到,职工技术创新工作室是以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由具有技师以上的高技能人才领衔,开展技术革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场所。

工作室要有技术领衔人和创新团队,有一名高技能人才领衔,五名以上有创新兴趣和为单位建设多做贡献意愿的团队成员,发挥师带徒作用,培养团队成员成为高级工(含)以上技能人才不少于两人。按照管理办法,职工所在单位将对工作室予以经费支持。

三年一复核,不合格要摘牌

创建工作室后,职工可以申请给工作室命名。其中,市级工作室由市总工会以“领衔职工个人姓名+创新工作室”的方式命名,还可获得资金奖励。

已获命名的工作室,并不能一劳永逸。据悉,工作室实行分级管理,每三年复核一次,经复核不具备条件的,将被通报,直至摘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