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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刘志坚18年献8100毫升全血 登记捐献遗体器官

2015-04-26 09:05  卫琳 王火炎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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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坚指导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填表。(图/陈鸿玲)

刘志坚指导献血者填表。(图/ 陈鸿玲)

【关键词2】

遗体和器官捐献登记

用半年时间说服妻子同意

2009年,刘志坚从报纸上看到遗体和器官捐献的报道,萌发了捐献意愿。他说,以前开出租车时经常会看到事故发生,对生死有些思考,“其实捐献遗体和器官挺好的,既给家人减少麻烦,又可以帮助有需要的人。”

他去市红十字会取回了捐献登记表,可妻子却拒绝在表格上签字。当时必须有直系亲属签字才能完成遗体和器官捐献登记。

这些表格在刘志坚家里一放就是半年,他不气馁,抓住各种机会说服妻子。他的努力最终感动妻子签字同意,2013年妻子也主动登记为遗体和器官捐献志愿者。

因为遗体和器官捐献登记,刘志坚与市红十字会结缘。他接到市红会工作人员电话,问他是否愿意加入市遗体和器官捐献志愿者之家这支服务队,他欣然同意。

去年,市民汪煌圣不幸遭遇交通事故,抢救后进入脑死亡状态。因为他曾向家人提过,若出了意外想捐出器官帮助他人,所以他的家人拨通了市红会电话。

刘志坚接到市红会通知后,马上和市红会人员会合前往市第三医院进行器官捐献手续办理。因为涉及事故责任认定等问题,在办理捐献手续前需取得交警大队出具的证明,所以刘志坚陪着汪煌圣的妻子前去办理,返回途中却接到汪煌圣的心脏停止跳动的消息。人体器官的摘取、移植有着严格时效,摘取前又必须有捐献者所有直系亲属在有关表格上签字,但当时已等不及汪煌圣的妻子赶回医院签字。市红会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再次和她确定同意捐献,并商量好先进行器官摘取,再补签字。但为了确保捐献手续更合法有效,刘志坚和同行的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工作人员想了个法子,由刘志坚向汪煌圣的妻子询问是否同意捐献,工作人员用手机录下这段视频存证。

最后,汪煌圣成功捐出了肝、肾和眼角膜,为多名患者送去生命希望。等刘志坚回到家中已是夜里12点多。这样的经历,他还遇到过好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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