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张顺和)近日,厦门市财政局和商务局共同发布《厦门市2015年南菜北运资金补助实施方案》,该补助采取直接补助方式,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400万。 据了解,该补助是为了支持本市从事南菜北运业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集配中心、加工配送冷链系统或冷藏设施建设、农产品产销信息平台建设。 所有企业或市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市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在本行政区域外销地具有稳定的销售网点或专业配送中心,其销售产品必须取得“无公害产地”和“无公害产品”以上认证。项目建设期应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间,项目投资总额(不含土地、车辆)不少于800万元,市场营业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果蔬年交易额不小于1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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