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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动车厕所抽烟险些“逼停”动车 被罚500元

2015-04-19 08:39  曾嫣艳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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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通讯员 林艺静 张丽芳 记者 曾嫣艳)一名男子躲在动车厕所里抽烟,“抽掉”了500元。昨日,厦门铁路公安处通报了一起发生在动车上的违法事件。据统计,今年1月以来,厦门铁路公安已处罚动车吸烟行为32起。

4月16日,乘客庞某在乘坐D686次列车时,躲在车厢厕所内吸烟,导致列车减速慢行。列车到达厦门北站后,厦门北站派出所依法对庞某作出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铁路公安处民警告诉记者,一些旅客罔顾警告,躲在厕所吸烟;厦门铁路公安今年以来已处罚类似行所、盥洗室等隐秘处抽烟,自以为不易被发现,殊不知已违法。

乘坐动车为什么不能抽烟?民警解释说,动车组时速在200公里至300公里以上,运行速度快、是一个人员高度密集、空间高度封闭又高速运转的运动体,保持车内空气流通和清新,为旅客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全靠机器。车上设备对烟、火非常敏感,为了保障运行的绝对安全,动车组上安装了多个故障传感器和烟雾报警器,一有人吸烟报警器就会报警,列车马上减速运行甚至停车,打乱铁路运输组织,危及行车安全。

目前,厦门铁路公安正在进行“动车吸烟”专项整治行动。今年1月以来,已处罚动车吸烟行为32起,行为人分别受到法制教育和200元-2000元不等的行政罚款。

相关法规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将“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吸烟”等16种行为界定为危害铁路安全行为,公安机关可对行为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因在动车上吸烟影响运行安全,且不听列车工作人员劝阻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属于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秩序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吸烟行为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消防法》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将被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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