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剑)4月14日,撞死小学生的司机谭某被海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之前,导报曾报道过谭某驾驶一辆货车在海沧霞阳小学附近撞死一名小学生。据悉,遇难的是一名三年级小学生,肇事司机谭某受雇于一家物流公司。 事故发生后,经过协商,受害小学生小张的父母与物流公司和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总的赔偿金额为90多万元,分期支付。调解协议签订后,受害学生父母也为司机谭某出具了《谅解书》,希望法院对谭某从轻、减轻处罚。 谭某的家属也说,谭某家里还有两个年幼的女儿,其中有一人不久前还患上重病,孩子需要父母照顾。 针对上述情况,近日,海沧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考虑到谭某行为构成自首,并且已经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谅解。综合谭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和监管条件,对他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因此,法院决定对谭某适用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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