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厦门将云南低价游产品下架 将开展一个月专项整治

2015-04-17 07:34:22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晨报关于云南特价游乱象报道截图。

海西晨报讯(晨报暗访组)全面下架涉事云南低价游产品、暂停与昆明缘分国际旅行社的合作、全面自查自纠旅游产品……昨日上午,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向晨报通报称,厦门市旅游局行管处和旅游质监所以晨报报道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恶性销价、低价竞销操作模式专项整治,将杜绝“零负团费”和规范旅行社服务网点作为整治重点。

此前,晨报暗访组卧底报道“999元云南四飞8日游”,揭露云南特价游背后的乱象,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全面自查自纠旅游产品

“旅游市场秩序的净化,离不开媒体的舆论监督。这次晨报的卧底报道很专业,感谢晨报暗访组为此次报道所做出的辛苦努力。”昨日上午,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向晨报通报称,晨报的暗访报道见报后,他们非常重视,马上下达《询问(调查)通知书》,并于当天下午约谈了相关负责人。

“我们要求旅行社认真开展自查,提供包括旅游合同、行程计划说明书,与云南专线供应商的《业务合作协议书》和云南地接社相关资料,以及该特价团的成本核算单等材料,以供调查处理。”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涉事的厦门组团社已全面下架云南低价游产品,对已报名低价游项目的游客作退费处理;暂停与地接社昆明缘分国际旅行社的合作关系;在全公司内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对旅游产品进行严格筛选,慎重选择合作伙伴。

将了解地接社相关资质

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告诉晨报记者,早在去年,他们就开始整顿“零负团费”现象,责令厦门全市旅行社,不能做低价游的广告,不能卖低价游产品,还约谈了几家旅行社。

“低价游确实是旅游行业的乱象之一,旅行社之间的低价竞争是该乱象的源头。云南的低价游产品,存在着层层倒卖游客的乱象。”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就这次事件,他们将商请云南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就云南地接社和导游人员的相关资质、是否涉及违规等事宜协助调查。

该负责人表示,晨报本次卧底调查非常深入,是对厦门组团社的有力监督,有助于规范厦门旅游市场秩序,全力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将开展一个月专项整治

今年是厦门市旅游行业全面开展“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三年行动”的第一年,低价竞销、欺诈消费、强迫消费恰恰是今年旅游市场整顿规范的重点领域。厦门市旅游行政管理机关和各级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将加强厦门旅行社服务网点的监管,重点查处不合理低价招徕游客的行为,坚决制止未经协商指定购物,并规范在线旅游经营行为,重点整治在线旅游企业恶性销价竞争,同时处罚一批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建立公平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据悉,下一步,厦门市旅游质监执法机关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将“零负团费”和“旅行社门市部”两项作为整治重点。

旅游产品一分钱一分货

厦门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负责人呼吁消费者理性消费、旅行社加强自律

晨报讯(晨报暗访组)旅行社要谢绝低价游产品,让这类产品失去销售通路,消费者要提高鉴别能力,低价游大多暗藏陷阱。昨天,厦门旅游协会副会长、厦门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会长马志强如是说,并呼吁:消费者要理性消费,旅行社要加强自律。

马志强表示,旅游产品是一分钱一分货,不存在价廉物美。旅游行业经过30年的发展,已经从传统的观光型转向休闲度假、深度游(主题游),甚至是定制游。低价旅游团是旅行社在观光型产品中恶性竞争的产物。

马志强说:“旅游行业要加强产品研发力度,让旅游产品从体验的深度、服务的差异化、跨界融合创新、细分主题的专注等方面多下功夫,避免恶性竞争。”

而作为消费者,追求美好的旅游生活体验是好事,在选择旅游产品时,一定要提高鉴别能力,不要贪图低价,对于越是低端的旅游产品就越要警惕,要做到理性消费,而不是只看价格,不看产品内容。

此外,暗访组成员注意到,在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印制的《文明旅游维权手册》中提示旅游者,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和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旅游产品;不能盲目追求低价。旅游者应询问旅游团费包含哪些服务内容,并详细了解服务标准,再经过多方比较后择优参团。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