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因土地纠纷积怨 男子酒后非法侵入住宅获刑八月

2015-04-16 11:57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4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男子酒后闯到邻居家中“理论”,结果发生争执动了手。近日,他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法官介绍,该男子是集美法院史上第二个被判“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人。上一次法院判处同样罪名,还是在六年前。

去年2月24日晚上,老吴正和家人在屋里看电视,邻居何某闹上门。何某和老吴都是年近五旬的人,但两家因为土地纠纷,素有积怨。当晚,何某喝多了酒,耍起了酒疯,老吴夫妇只好把他推出门外。谁知,何某又把门踹开,闯进了客厅,还把客厅里的茶具给砸碎一地。

老吴家隔壁还住着妹妹小吴,妹妹看见后赶紧来问话。哪知,何某的酒劲更足了,又跑到小吴的家中闹事,竟然还动手打起了小吴。小吴被何某打伤,被送到医院治疗。

去年9月底,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何某被送上法庭。

法院判决认为,何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法官提醒说,闯入他人住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重的,也是犯罪,也要判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