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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联合督查组就厦门4起信访事项进行实地督查

2015-04-10 08:28:12林泓 吴林增 骆余民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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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泓 吴林增 骆余民)开栏语:3月24日,省联席办会同省住建厅、省国土厅、省民政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就厦门市4起信访事项进行了实地督查。导报记者作为督查组成员,全程参与了4起信访事项的督查过程。

信访作为民意上传的渠道之一,今天起,导报将通过系列报道,对厦门市信访工作进行个案报道,让大家了解厦门信访工作中的那些事儿。

集美区的林女士,从2012年2月开始,先后多次到各级部门进行反映情况,而其上访的诉求就是——为什么同样是拆房子,补给我的钱却少了?

3月24日,联合督查组对这起信访事项进行了实地督查,解开了这起信访事项的脉络,进一步提出了化解方案。督查组分成两个小分队,一队查阅所有的信访材料、档案等,另外一队前往事发现场,以及与信访诉求人林女士面对面,聆听她的诉求。

部门回应

没有改变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

就林女士的诉求,杏滨街道办事处答复,集美区相关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林女士等人信访事项相关事宜认为,对“海翔大道前场被拆迁户”,拆迁人均按照相关政策及法规进行拆迁安置,补偿款足额到位;针对剩余11户被拆迁户的实际情况,采取“一户一(对)策”的补偿方案(指:给予“修缮拆除、土头清理”方面的不可比性补助),没有改变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没有侵犯到其他被拆迁户的利益。

2013年4月,集美区政府针对这一信访事项成立疑难信访案件审议小组,审议结论认定了该项目按相关政策及法规进行拆迁安置,补偿款均足额到位。对被拆迁户反映前后有可比性的诉求,为体现前后一致,通过相关的困难补助,也均已兑现。

督查组要求

集美区要复查,市政府要复核

面对林女士的诉求,督查组成员除了与当事人面对面,聆听当事人的诉求之外,还到现场走访调查,并对有关部门的档案材料做了很认真的查阅。

经过认真调查之后,督查组建议,市、区、街道要认真梳理信访人的具体诉求,做好信访人的疏导和化解工作。同时,市政府应对集美区的复查情况进行实体性复核,并按照信访程序明确复核结论。此外,还应该重视居民的长远发展问题,充分调动行政、社会资源,认真研究出台相应措施,妥善解决被拆迁户的住房、就业、养老保障等困难。

对于督查组提出的意见,集美区政府表示将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总结经验教训,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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