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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火车站南广场停车费上不封顶 具备两证收费合法

2015-04-01 10:49:05林利萍 梁张磊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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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利萍 梁张磊)火车站南广场临时停车场,收费上不封顶,让一些车主惊呼“太贵了”!管理单位称是按规定收费。此事引起很多读者关注。

市民江先生来电说:“我曾把车停在那里2天多,收了我270元。”

市民陈先生说,3月15日他到火车站南广场停车场停车,没有注意看“上不封顶”的收费提示牌,结果从莆田回来交了45元停车费。他建议,收费提示牌要明显一些。

“火车站的停车场本来就是方便大家接送亲朋好友的,有的车主长时间占用,就会导致很多人没有停车位,没有必要质疑收费高。”市民李先生则认为“上不封顶”有必要。

对此,福建理海律师事务所的梁瑛律师说,通常,停车场申请收费的流程是:规划部门进行规划—公安交管部门设置临时停车位—交管部门和工商部门核发停车经营许可证—物价部门核发收费许可证(物价局已并入发改委)—到税务部门领取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收费。临时停车位收费必须两证齐全,即停车经营许可证和收费许可证,才可进行收费。

公共停车场收费上不封顶,目的是为了避免某些个体无谓浪费公共资源,将公共停车场变成私人停车位,无限制停放车辆。

而火车站南广场临时停车场只要具备上述两证,且在行政审批的范围内进行收费,该收费行为都是合法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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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崎国际机场园林广场停车楼的停车收费高,也曾一度遭到质疑,有车主停车22天被收2750元“天价”停车费。

园林广场停车楼的收费标准是:1小时6元;超过1小时的,每半小时加收4元;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50元;停放超过24小时的,当天最高收费80元,第三天开始每天最高收费120元。

管理单位曾表示,机场停车费都是经过物价部门批准并公示的,对过夜车收取较高的停车费,是为了限制长时间过夜停车,提高停车场资源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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