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位于金尚路与金山西路交叉口一处违法建设已拆除。(记者 王协云 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晓菁 通讯员 张琳)记者昨日从市委宣传部召开的2015年度“两违”综合治理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今年厦门拆违力度只增不减,在综合治理中还有不少新举措和新亮点,比如“五部位”成为新增打击重点;在岛内两区建设“无违建”区,在岛外创建两个无违建镇(街)等。
【举措1】
增加重点打击对象
去年,厦门年度拆违502万平方米,腾出非法占地面积723.08万平方,调查摸底824万平方米,位居全省第二;“市人大介入监督”等工作机制得到省领导充分肯定。
今年拆违年度目标仍是350万平方米,厦门各区、镇(街)将全面彻底摸清“两违”底数。今年将推广委托第三方开展“两违”建设普查试点的做法,确保公平公正。同时利用房产登记档案等手段,提高调查摸底效率和质量。今年,除了“四重点、六先拆”外,“水源保护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城市公共用地、小区公共空间、临时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等“五部位”的违法建设也被列为重点打击对象。
【举措2】
岛内将建“无违建”区
去年,岛内两区实现了新的非法占地上的违法建设“零增长”。今年,厦门将开展“无违建”区、镇(街、村)的典型示范点创建活动。根据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年度工作部署,岛内两区要达到“无违建”区的标准;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至少要有1-2个镇(街道)达到“无违建”镇(街道)的标准,其他镇(街道)至少要有1-2个村(居、小区)达到“无违建”村(居、小区)的标准。其中,“无违建”创建标准是指2015年内没有新增违建、历史遗留违建分类处置率达到70%以上。
【举措3】
分类处置历史遗留“两违”
一些“两违”存在时间较长,有其历史原因,现有的审批制度也渐渐不能满足群众的需要。为此,今年的“两违”综合治理在拆除力度不减,该拆的一定要拆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疏堵结合,分类处置。
《厦门市历史遗留“两违”建筑认定标准和分类处置意见》等政策已出台。各区将协调国土等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统一部署和落实在规划、建设等方面制定出台具体操作规程,公正合理地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实现到2015年底实现违建分类处置率达50%以上的目标任务。
【举措4】
拆后土地合理利用
“拆”是手段,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完善规划、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如何利用腾出的土地成为厦门今年的主要工作之一。从去年开始,厦门采取“拆绿结合”、“拆改结合”、“拆建结合”等措施。截至目前,拆后利用率近60%。
今年厦门将出台“拆后土地再利用总体规划”。同时,总结各区经验做法,结合“宜居环境”、“美丽乡村”建设、“古村古宅”保护等,建立交流推广平台,因地制宜、分类做好拆违后土地的利用。
【举措5】
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厦门“两违”治理取得好成绩,离不开“监督”“考评”。从去年5月开始,市治违办逐步建立起了点面结合的多层次考评体系。今年,省治违办下发了《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实施办法》,将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此,厦门将制定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对重点案件的督查考评。同时将加强与市、区纪检监察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和落实工作协调和监督问责机制。
【相关】
占顶楼占绿地等违建
无处遁形
在金尚路和金山西路的交叉口,有一座五层的建材综合楼。今年2月初,在其楼顶突然出现了一座100多平方米的白色建筑物,特别显眼。
不过,这处藏身顶楼的违法建设可没躲过被拆除的命运。接到群众投诉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大队的执法队员到达现场时,发现此处建筑物为近期新建违法建设,现场还有工人正在施工。
据了解,违建当事人为该建材综合楼的承租户,本打算在顶楼加盖作为办公室使用,没有任何的审批手续。执法队员随即启动快速查处机制,并向违建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限期内自行拆除。
为了减少违法当事人的损失,执法人员苦口婆心、耐心说服,慑于法律的尊严,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该处违法建设。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发现该违建当事人存在历史违建的行为,为此已按程序启动调查。
对这处属于“五部位”的违建进行查处是厦门加大“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打出的一起成功案例。如今,在厦门,占顶楼、占绿地、占公共空间等违法建设再也无处遁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