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通讯员 张琳 罗诚佳 文/图)用玻璃建成的房子,阳光可以从四面八方照进,这样的“阳光房”虽然漂亮,可再美也是个错误,因为它一出生,就已经注定了失败的结局。
近日,湖里金尚路一楼顶的违建“阳光房”被拆除,仅仅存在了15天时间。违建虽小,但厦门通过此次拆除行动传递一个信号:对群众日常工作、生活有着直接影响的“五个部位”违法建设,已被列为重点打击对象。
拆除日志
再美也是侵占空间
“第一天去的时候,阳光房已经建好了,工人正在安装窗帘,‘老板’不在。”市行政执法局一大队的队员介绍,2月15日,离春节仅4天,执法人员接到市民投诉,来到金尚路与金山路交叉口,一座五层建材综合楼顶。“我在很远的地方。”执法队员打通所谓“老板”的电话,对方说没办法赶到,得第二天才能到。
16日,同样的地方进行一场“辩论”。“这是玻璃房,阳光房,不影响城市外观,我又不煮饭,是用来办公,不会对其他人造成影响。”年轻“老板”说。“你已经侵占到小区业主的公共空间,侵犯了业主的公共利益,厦门今年把这种类型列为‘两违’整治的重点。”执法队员驳回,阳光房再美也是违建。
执法队员启动“两违”快速查处机制,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15天内自行拆除:“自己拆,这些玻璃、木材可以回收利用,强行拆除损失更大。”
接下来的15天时间,扣除春节,执法队员几乎天天上门讲道理。起先,当事人不大爱交谈,想拖下去,3月初,经过多次劝说,他自行拆除。
解读
新标准 思明湖里建“无违建区”
一场新的“拆建风暴”,已经展开。
昨天,市委宣传部召开两违治理新闻通气会,会上介绍,根据“省治违办”下达的目标任务,厦门今年综合治理拆违的目标还是350万平方米。参照航摄图斑比对和第三方测绘核算数据,结合各区情况,各区的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思明区拆除25万平方米、湖里区拆除30万平方米、海沧区拆除55万平方米、集美区拆除60万平方米、同安区拆除90万平方米、翔安区拆除90万平方米。目前,各区已经各自启动。
根据部署,思明湖里两区要达到“无违建区”的标准;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要有1-2个镇(街道)达到“无违建镇”(街道)的标准,其他镇(街道)要有1-2个村(居、小区)达到“无违建村”(居、小区)的标准。其中,“无违建”创建标准是指2015年内没有新增违建、历史遗留违建分类处置率达到70%以上。
新重点 严打“五个部位”违建
一个天台上的阳光房,才100多平方米,为何会成为“治违”典型?
今年“两违”的整治重点,除了“四重点、六先拆”以后,新增“五个部位”的违法建设作为重点打击对象——
对群众日常工作、生活有着直接影响的水源保护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城市公共用地、小区公共空间、临时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等违法建设。
其中,占用城市公共用地、小区公共空间的违建面积虽小,在完成指标中只是一个小小数字,但在土地少人口密度大的城区,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却很大。“占用楼顶违建,就是属于小区公共空间的违法建设。”负责“阳光房”拆除一案的执法队员解释。
新趋势拆后土地再利用总体规划
“‘拆’是手段,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完善规划、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陈水指出。
去年,有的违建拆除后,变为绿地;有的进行改造,变成惠民利民项目,由重点工程项目跟进。今年,“两违”综合治理更注重拆后的土地利用,要让老百姓享受到“两违”治理的成果。
厦门将出台一个“拆后土地再利用总体规划”,在此基础上,各区再进行细化、贯彻落实。同时,总结各区在拆后土地利用方面好的经验做法,结合“宜居环境”、“美丽乡村”的建设、“古村古宅”保护等,建立交流推广平台,因地制宜,分类做好拆违后土地的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