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戴伟平) 4月1日起,厦门高崎机场将对过境前往第三国(地区)并订妥联程机票的51国公民实行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符合72小时过境免签条件的外国人,应当向载运其抵达中国的航空公司提出,由航空公司或者旅客本人向边检机关申报,边检机关经审核符合过境免签条件的,允许其临时入境。 外国人在厦门高崎机场办理72小时过境免签手续入境后,应当在准予停留期内自厦门高崎机场离境,不得从上海机场、广州机场或者成都机场出境。 可否乘船从五通码头入境,再于72小时内乘飞机出境?相关人员称,目前此项政策仅在厦门空港口岸实施,即在厦门享受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仅限在厦门高崎机场办理过境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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