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外国人办理完免签手续入境后 只能从高崎机场离境

2015-03-31 16:18:28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 戴伟平) 4月1日起,厦门高崎机场将对过境前往第三国(地区)并订妥联程机票的51国公民实行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符合72小时过境免签条件的外国人,应当向载运其抵达中国的航空公司提出,由航空公司或者旅客本人向边检机关申报,边检机关经审核符合过境免签条件的,允许其临时入境。

外国人在厦门高崎机场办理72小时过境免签手续入境后,应当在准予停留期内自厦门高崎机场离境,不得从上海机场、广州机场或者成都机场出境。

可否乘船从五通码头入境,再于72小时内乘飞机出境?相关人员称,目前此项政策仅在厦门空港口岸实施,即在厦门享受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仅限在厦门高崎机场办理过境手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