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消费者买瓷砖预付款没花完 商家竟拒绝退款

2015-03-31 10:44  陈泥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通讯员 黄陈敏 林琳菁 记者 陈泥)为参加商场的促销活动,王女士购买瓷砖时先交了3000元“预付款”。谁知最终才消费了1700元,商家却拒绝退还余款。

家主集美的王女士近日参加某商场的促销活动,交了3000元作为预付款,分两次花1700元在该商家购买了一款瓷砖。眼看新房装修已经收尾,不需要再购买更多瓷砖,王女士找到商家,要求退还剩余的1300元钱款。让她没想到的是,商家居然以“该促销活动中预付的钱款仅可用作消费”,且当时也已对其进行了告知为由,拒绝退款。在与商家多次协商无果后,王女士只好拨打12315热线,向工商部门投诉。

经过集北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调解,商家最终将1300元退还给了王女士。工商人员也就此特别提醒消费者,参加商家的促销活动时,如果涉及预交费用的问题,应注意了解清楚预交的费用是否能退还,避免引起纠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