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补贴住宅增设电梯 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可申请

2015-03-31 09:39:17张明蕾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链接】

增设电梯六步骤

1、实施主体编制增设电梯初步方案。

2、将初步方案征求业主意见,并进行公示、公证、见证备案。

3、初步方案经业主充分协商后,实施主体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4、实施主体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

5、办理质量监督申报和施工许可手续。

6、办理竣工验收等手续。

注意:《指导意见》特别规定,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前,实施主体应当将初步方案征求业主意见,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同时,还应委托公证处进行公证,并请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对其公示情况进行见证备案。规划主管部门也应当在其网站公示。增设电梯需按工程建设程序办理规划审批、施工图设计与审查、质量监督申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手续。

【小贴士】

“双三分之二”如何计算?

关于面积和业主人数的计算方式问题,《指导意见》明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九条计算。具体是个什么情况,市建设局专门给出了三类不同案例,为市民答疑解惑。

情况一  每户均属不同业主所有

某居民住宅楼一梯位要增设电梯,层数为6层,一梯2户,共计12户,每户产权面积均为70平方米,12户均属不同业主所有。

按上述计算方式,该梯位总建筑面积为840平方米,一户为一个业主人数,业主总人数为12人。要满足经该梯位房屋专有部分占该梯位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则需占该梯位建筑面积560平方米以上(含560平方米)的业主同意,即8个(含8个)以上业主同意;要满足该梯位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则需8个(含8个)以上业主人数同意,即需8个(含8个)以上的业主同意。综上,该梯位增设电梯需8个(含8个)以上的业主同意。

情况二  住宅中存在跃层

某居民住宅楼一梯位要增设电梯,层数为6层,一梯2户。4层及以下共计8户,每户产权面积均为70平方米,第5-6层为2户跃层,每户产权面积140平方米。该梯位10户均属不同业主所有。第5-6层的2个业主均同意增设电梯。

按上述计算方式,该梯位总建筑面积为840平方米,一户为一个业主人数,业主总人数为10人。要满足经该梯位房屋专有部分占该梯位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则需占该梯位建筑面积560平方米以上(含560平方米)的业主同意,即除第5-6层2个业主同意之外,还需4个(含4个)以上业主同意;要满足该梯位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则需7个(含7个)以上业主人数同意,即除第5-6层2个业主同意之外,还需5个(含5个)以上业主同意。综上,除第5-6层2个业主同意之外,该梯位还需5个(含5个)以上业主同意方可增设电梯。

情况三  同层两户为同一业主所有

某居民住宅楼一梯位要增设电梯,层数为6层,一梯2户,共计12户,每户产权面积均为70平方米。第1层两户为同一业主所有,第2层两户为另一个业主所有,其余8户均属不同业主所有。第1层、第2层的2个业主均不同意增设电梯。

按上述计算方式,该梯位总建筑面积为840平方米,因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个业主人数计算,业主总人数为10人。要满足经该梯位房屋专有部分占该梯位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则需占该梯位建筑面积560平方米以上(含560平方米)的业主同意,因第1-2层2个业主不同意,需其余8个业主全部同意;要满足该梯位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则需7个(含7个)以上业主人数同意。综上,因第1-2层2个业主不同意增设电梯,该梯位需3-6层的8个业主全部同意方可增设电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