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出台增设电梯指导意见 超三分二业主同意可安装

2015-03-31 07:31:00吴林增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3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文 吴晓平/图)爬楼太累,装个电梯吧,业主们意见又不统一。今后,这事情简单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将“加速”。

导报记者获悉,日前,厦门市建设局等多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意见》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只要2/3以上业主同意即可。也就是说,《意见》彻底取消了“一票否决”,更有利于老旧小区的改造提升。

新规亮点 降低增设电梯门槛

《意见》适用范围为厦门市建成区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无电梯既有住宅,且增设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对于单梯为单一产权的住宅、别墅及已列入拆迁改造计划的住宅,不适用本意见。

导报记者注意到,对于厦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从2009年开始,每三年就会作出一些调整。每一次调整,都会将门槛降低一些。

最初的政策(2009年)规定,住宅加装电梯必须所有业主一致同意才可以。这个规定,在2012年作了调整,调整后规定加装电梯要2/3以上业主同意并且其余业主没有反对意见。

“在2012年调整之后,虽然老旧小区安装电梯的门槛有所降低,但实质上,仍旧不允许出现‘反对声音’,也就是说,业主还是可以‘一票否决’。”

这次调整的《意见》,就是对“反对声音”作了修改。《意见》明确:住宅增设电梯,应该经过该梯号房屋专有部分占该梯号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也就是说,只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了,也允许存在不同意见的声音,只要通过审批就可以加装。”该人士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