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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最高或面临1000元罚款 已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5-03-31 07:26:55骆余民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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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 摩托车违法上路处罚额度增高

林锐透露,在厦门岛内,每年查处摩托车非法上路的行为数量都巨大的,每年查扣1.5万辆,但仍然屡禁不止,已经成为厦门道路交通管理顽疾,“重要原因就是现行罚款500元的处罚标准相对于其非法收入和被查扣风险来说,显得微不足道。”

对此,修正案(草案)拟将在岛内驾驶摩托车的处罚款额度提高到1000元,再次违反的处罚2000元,并增设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种类。

同时,“摩的”在岛内载客营运,在过去处以3000元的罚款基础上,同时还将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高 违法占道施工代价更高

修正案(草案)提出,对违法占道施工行为的处罚,其罚款金额将从原来的500元提高至2000元,拒不整改的罚10000元。

对此,市人大内司委审议认为,对违法占道施工的处罚情形要进一步加以明确。内司委建议增设处罚情形:一是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二是批准以外的路段和时间施工的;三是未按批准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此外,内司委认为,要考虑到突发事故需要应急施工等特殊情况,因此还建议增设例外条款:因突发事故的,可以先行抢修、抢险,但应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四高 非法改装处罚额度拟提高

对于很多年轻人喜欢改装车子的行为,修正案(草案)也提出了相应的规定,对于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机动车特征、有关参数,处以5000元罚款;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的结构或者构造的,处以10000元罚款。目前,对于机动车非法改装行为的处罚标准分别仅为500元和1500元。

同时,喜欢鸣喇叭的驾驶员也得注意了,对于乱鸣喇叭等噪音扰民的行为也有可能会被处罚。修正案(草案)参照厦门市有关规定设定罚款幅度,在禁鸣区鸣喇叭的处罚款200元,车外噪声超过国家限制标准的罚款500元。

此外,修正案(草案)提出,在厦门本市登记的中型以上客、货车以及危化品运输车、校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或达到报废标准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的,也提高了罚款标准,将对车辆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以最高3000元的罚款。在这次的修正案(草案)中专门增设了对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的处罚。

新闻延伸

非法客运被提及

在此前,导报一直关注“黑车”等私家车非法运营的问题。针对这一行为,市政府提交的修正案(草案)也作了相应的处罚规定。对此,林锐说出了理由,私家车非法运营问题近年来在厦门十分突出,不仅扰乱客运市场秩序,也很大程度上妨害了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但是,市人大内司委审议认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滴滴打车”等预约租车服务兴起,其所提供的专车服务是否需要特许经营,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界定。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的资格条件以及许可问题,这也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立法所调整的范围,因此建议删除相关规定。

背后

为何要修订《若干规定》?

现行的《若干规定》从2012年开始实施,但短短几年时间内,厦门为何要再次修订这一法规,而且还是提高违法处罚力度?

就此,林锐给出的解释是,厦门中心市区可用道路资源基本挖掘殆尽,人均拥有道路面积逐年下降,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十分突出,需要通过立法手段排堵保畅。

同时,林锐还说,对一些高发频发、屡禁不止、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和交通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现有的处罚力度较轻,难以起到有效的惩戒、震慑作用。“有必要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有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

陈灿煌也说,厦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着新情况和新问题:一些现行的工作机制不能适应当前的执法需求;面对日益繁重的交通管理任务,警力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等。

陈灿煌说,为适应厦门道路形势的变化,通过对《若干规定》进行适当修正,出台相关交通管理措施,赋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以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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