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湖里开展专项整治 取缔露天烧烤摊和流动摊贩

2015-03-27 10:22:57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被执法人员取缔占道经营的烧烤摊点。

数字

据相关数据显示,3月19日至23日,五天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1323人次,车辆131辆次,取缔烧烤摊点92个,暂扣烧烤架(箱)120个,帐篷116顶,各类桌椅3840张,电动三轮车、小型货车16辆,煤气瓶39瓶,杂物25车,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辖区主次干道夜间烧烤抬头现象基本得到控制。

链接

长效管控防止回潮

3月25日夜间10点,记者跟随湖里执法局江头中队全体执法队员、协查员,对辖区主次干道夜间占道烧烤、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进行巡查整治,未发现一起占道烧烤行为。

湖里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一段时间,湖里执法局将继续联合各街道、湖里公安,进一步加大辖区夜间露天烧烤特别是居民区、学校及主要道路的夜间无证烧烤摊、夜排档的整治力度,每晚出动30名城管执法队员、4名公安干警及60名协管员、协警,坚决取缔岛内夜间占道烧烤,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取缔一起,进行长效管控,防止反弹回潮。

厦门日报讯(文/图 通讯员 张世通 本报记者 吴晓菁)

“终于可以开窗透透气了!就应该取缔这些露天烧烤。”3月25日,当枋湖路周边的一些夜间露天占道烧烤被取缔后,周边居民纷纷发出感叹。3月19日至23日夜间,湖里执法局联合辖区各街道、湖里公安分局对辖区主次干道夜间烧烤现象开展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共出动1323人次,取缔烧烤摊点92个,城区空气质量提升了,道路整洁畅通了,居民们拍手称快。

天气转热

露天烧烤回潮

“烧烤产生的油烟让周边居民整晚不敢开窗。露天烧烤不仅油烟弥漫,气味呛人,更是噪音扰民,油渍满地。”家住江头台湾街周边的王女士多次向城管部门投诉楼下的烧烤摊。“附近一烧烤摊每天都营业到凌晨一两点,吵闹声不绝于耳,我们都无法休息。”家住太薇花园的张大叔也曾多次来电投诉楼下烧烤噪音扰民。

“夜间烧烤不仅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还侵害群众身体健康。”市有关食品安全专家刘先生认为,夜间露天烧烤存在的最大隐患,应是食品安全问题。“烧烤太脏了!”市民赵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天他路过长乐村寨上路口占道烧烤摊,看见一位妇女摊主拿着一个大盆在串“羊肉大串”,盆里的羊肉是已经腌渍好的,一群苍蝇围着盆转来转去,不时停在肉上,这名妇女的手也脏兮兮的。

“油烟、噪音、占道、污路、损害群众身体健康,是夜间占道烧烤的‘五大罪’。”湖里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段时间随着天气转热,辖区夜间露天占道烧烤有所抬头,直接影响到城区的空气质量。

文明执法

集中力量整治

3月19日夜间,记者跟随湖里执法局联合相关街道、湖里公安部门组织的辖区夜间露天烧烤联合执法行动,在乌石浦路欣云峰周边夜间露天烧烤现场,执法人员首先对摊主进行耐心的劝导教育,对不听劝导的摊贩进行依法查处,没收烧烤炉等经营工具,暂扣烧烤物品。

湖里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辖区夜间露天烧烤有所抬头,市民要求城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夜间露天烧烤整治的呼声,从3月19日开始,湖里执法局联合各街道、公安部门,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夜间烧烤专项整治,力争解决这个扰民问题。

“每天22时至24时,是占道经营高峰时段,也是联合执法行动的整治时段。”湖里执法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联合执法行动中,明确编组分工,分宣传组、暂扣物品组、取证组、秩序维护组等7个小组,对辖区主次干道夜间露天烧烤重点路面进行巡查,讲解法规,劝离占道烧烤摊,对不听劝导的露天烧烤摊,集中力量进行整治,按程序进行处罚,并暂扣相关占道烧烤经营物品,对暴力抗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请您把占道烧烤的东西收起来,下次不能再摆了”“您在夜间露天烧烤既违反了法规,也不文明”……湖里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联合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还坚持做到文明执法,做到敬礼在先、出证在先、劝导在先、教育在先,在执法环节上规范清晰,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防止矛盾激化。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