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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本专科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能互相代替使用

2015-03-24 17:00:42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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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讯 据省教育厅消息,我省高职招考专科职业技能测试各类别测试工作将于4月11日至12日进行,成绩将于4月15日前在各负责组织实施测试院校官方网站上公布,报考高职院校的所有中职考生必须参加此次考试。

据了解,报名参加2015年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文考总分(含加分)达到保底线以上,拟填报高职(专科)院校的所有中职考生(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除外),在录取前均须参加由有关高职院校组织、与本人报考类别相对应的专科职业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成绩占招生录取总成绩的15%(文化课成绩占85%),未参加专科职业技能测试的不予录取。中职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已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艺术类省级统考,学校录取时直接使用文考成绩。

本科职业技能测试与专科职业技能测试的测试成绩不能互相代替使用。2015年高职招考本科录取结束后,未被本科批录取,拟填报高职(专科)批志愿的考生还需参加专科职业技能测试。

专科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院校联合测试方式进行,各类别测试工作均委托一所高职(专科)院校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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