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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华音琴行关门老板失踪 家长上万学费打了水漂

2015-03-23 01:35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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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行人去楼空。

有的家长交了将近两万元的学费。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王东城)琴行突然关门,学员家长、债主、员工齐聚讨说法。昨天上午,二十多人来到嘉禾路中关委大厦的世纪华音琴行(以下简称世纪华音)门口,他们的脸上写满了愤怒。有的是债主,自称被琴行拖欠了二三十万元;有的是员工,被琴行拖欠了工资;有的是学员家长,交了一年的学费却打了水漂。世纪华音的老板不知所踪,有学员家长已报警。

学员家长

交了18000多元学费

才上了十几节课

人群中有一位王女士十分生气,她说:“这不是诈骗吗?收了我们一年的学费就跑路了,一万八千多元啊!我们才上了十几节课。”

还有一位学员家长李先生说,昨天他带孩子去琴行练琴,本来还打算续费的,结果发现琴行已人去楼空。“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如果早一点交钱,就打水漂了。”

金先生家住中关委大厦,他就近给孩子报了钢琴培训课,学费交了一千多元,才上了一次课,前几天就发现琴行关门了。“我之前听琴行的老师说,她们被拖欠工资,我当时就担心琴行运作有问题,结果老板说没有的事,叫我放心交学费,真不应该听他的话。”金先生气愤地说。

市民杨先生说,他被琴行借走了两把二胡,这两把二胡还是他亲手制作的。

有学员家长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对家长预交的学费进行统计。经现场对部分家长预交学费的初步统计,金额已超过5万元。还有一些家长没有到现场,加上琴行拖欠的员工工资和外债,总额不小。

债主

组建微信群“抱团”维权,自称债主者已超50人

昨天下午,在世纪华音的债主们自发组建的微信群里,不时有新的债主加入,截至昨天,加入微信群自称是债主的已超过50人。“世纪华音欠我三十万”,“世纪华音欠我十万”……欠款金额在不断攀升。

据债主们称,世纪华音的老板是杨某,杨某此前四处借钱。“她当初找我们借钱的时候说她家人急需帮助,让我们同情她。”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债主说,因为他自己也是老师,很快就起了同情心,把钱借给了杨某。

“她就是很会烧高香,让我们把钱借给她。”另一名债主说,有一次一个朋友带他到杨某那边泡茶,后来杨某就向他提出要借钱,他不敢轻易答应,结果杨某设法问到了他的电话,三番五次地给他打电话,说是琴行进货需要资金。最后,他只好借出20万元。

从微信群里的发言来看,杨某向每个债主借钱的理由都不一样。阿新(化名)说,他借了26万元给杨某。“有的是两分的利息,有的则是无偿借给她的。她当时找我借钱的时候,说正在拓展业务,做钢琴品牌的代理,需要资金。”

员工

春节前就被拖欠工资,有人搬设备变卖,老板也未制止

昨天,记者在现场看到,世纪华音嘉禾店大门紧闭。有员工说,店内值钱的东西已被老板卖掉或转移走了。记者尝试联系世纪华音老板杨某,其手机提示转为短信通知。

据知情人士阿新透露,听说世纪华音的老板杨某拿钱投资矿产失败。不过,该说法尚无法证实。

一位世纪华音的员工告诉记者,春节前他们就被拖欠了工资,当时有员工当着老板杨某的面拿了一些设备去变卖,杨某没有制止。“当时看到这一幕就觉得很奇怪,感觉琴行要倒了。”一名老师说。

采访中,有家长说,部分老师将这些情况告诉了他们,因此避免了损失。

律师说法

是否构成诈骗

要符合两条件

福建厦宇律师事务所的林时坤律师解释称,构成诈骗罪需要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要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的财物数额较大。世纪华音老板必须符合这两个条件,才构成诈骗。

同时也要注意区分,民事案件中还不起债务跟诈骗不能等同。比如一开始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做生意无法周转,像收取家长的预付学费,一开始可能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就不能说是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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