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 组建微信群“抱团”维权,自称债主者已超50人 昨天下午,在世纪华音的债主们自发组建的微信群里,不时有新的债主加入,截至昨天,加入微信群自称是债主的已超过50人。“世纪华音欠我三十万”,“世纪华音欠我十万”……欠款金额在不断攀升。 据债主们称,世纪华音的老板是杨某,杨某此前四处借钱。“她当初找我们借钱的时候说她家人急需帮助,让我们同情她。”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债主说,因为他自己也是老师,很快就起了同情心,把钱借给了杨某。 “她就是很会烧高香,让我们把钱借给她。”另一名债主说,有一次一个朋友带他到杨某那边泡茶,后来杨某就向他提出要借钱,他不敢轻易答应,结果杨某设法问到了他的电话,三番五次地给他打电话,说是琴行进货需要资金。最后,他只好借出20万元。 从微信群里的发言来看,杨某向每个债主借钱的理由都不一样。阿新(化名)说,他借了26万元给杨某。“有的是两分的利息,有的则是无偿借给她的。她当时找我借钱的时候,说正在拓展业务,做钢琴品牌的代理,需要资金。” 员工 春节前就被拖欠工资,有人搬设备变卖,老板也未制止 昨天,记者在现场看到,世纪华音嘉禾店大门紧闭。有员工说,店内值钱的东西已被老板卖掉或转移走了。记者尝试联系世纪华音老板杨某,其手机提示转为短信通知。 据知情人士阿新透露,听说世纪华音的老板杨某拿钱投资矿产失败。不过,该说法尚无法证实。 一位世纪华音的员工告诉记者,春节前他们就被拖欠了工资,当时有员工当着老板杨某的面拿了一些设备去变卖,杨某没有制止。“当时看到这一幕就觉得很奇怪,感觉琴行要倒了。”一名老师说。 采访中,有家长说,部分老师将这些情况告诉了他们,因此避免了损失。 律师说法 是否构成诈骗 要符合两条件 福建厦宇律师事务所的林时坤律师解释称,构成诈骗罪需要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要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的财物数额较大。世纪华音老板必须符合这两个条件,才构成诈骗。 同时也要注意区分,民事案件中还不起债务跟诈骗不能等同。比如一开始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做生意无法周转,像收取家长的预付学费,一开始可能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就不能说是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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