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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开展溪流综合治理 今年岛外溪流要"水清无异味"

2015-03-22 09:42:35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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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外九大溪流

海沧区 

过芸溪

集美区 

后溪

瑶山溪

深青溪

同安区 

东西溪

官浔溪

埭头溪

龙东溪

翔安区 

九溪

岛外溪流综合治理责任分工

岛外各区政府

●负责开展辖区内溪流污染源的调查,按照“一河一策”的要求,制定溪流治理工作方案

●组织实施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落实区、镇、“河长制”和村级河道专管员,实行河道管养制度

市水利局(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牵头推行“河长制”,组织指导河道清淤疏浚、保洁养护和生态补水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案件

●做好溪流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和考核工作

市建设局

●负责牵头协调全市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

●协调指导各区实施提出工程招标投标方案,确保在2015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市市政园林局

●负责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会同各区完善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分区指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率

●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市环保局

●负责工业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城乡污水处理的监管,查处违法排污案件,明确溪流各重要断面水质保护标准

●会同水利局取缔和封堵工业企业直接在河道设置的违法排污口,制定行政区和各镇(街)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设施方案,完善溪流水质监测网,落实水质监测和通报制度

市农业局

●负责控制全市畜禽养殖规模,指导推广养殖废弃物综合治理

●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组织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指导农村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组织开展农田废弃物收集处理工作

市城市执法局

●负责牵头会同水利、国土部门查处河岸两侧洗砂排污和在河岸占地乱建等违法行为。

市国土房产局

●负责牵头制定推广机制砂工作方案,配合城市执法局查处在河岸占地乱建的违法行为。

市规划委

●负责结合全市“多规合一”和生态控制线的划定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主要溪流保护管理保障水安全实施意见》(厦府〔2014〕298号)的要求,会同各区政府和市水利、建设局划定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纳入生态控制线管理实施细则。

市发改委

●负责审查和批复溪流污染治理项目(分散式处理设施项目除外)的立项,会同市财政局解决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

市财政局

●负责按规定及时拨付市级溪流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和河道养护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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