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上大家畅所欲言,共同谋划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本版图/本报记者 张奇辉)
厦门日报讯(记者 李晓平卫琳)厦门在取得“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之后,创建如何深化提升,如何继续保持领先地位,美丽厦门怎样共创共建共享?昨日,市委文明办和厦门日报社联合召开厦门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座谈会,厦门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全国文明单位代表及市民代表齐聚一堂,就进入新阶段新常态,厦门如何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再谱文明创建新篇章深入探讨,献计献策。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叶重耕,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林锐等出席,座谈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文明办主任黄鹤麟主持。
座谈会以“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把厦门打造成为市民文明行为的示范标杆城市”为主题,围绕如何在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中塑造公共精神,如何有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如何回应市民对文明城市的新期望新要求等方面先后发言。大家表示,城市文明创建的成效,最终还是要体现在市民文明程度和文明素质的提升上。而市民行为是否文明,是其文明程度和文明素质的直接表现。因此,要结合当前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发动倡导广大市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仅自觉遵守道德规范、自身行为举止文明,还要敢于、勇于纠正、劝导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后者难度更大,但更能体现文明创建的层次和水平。
在全社会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应用负面清单,动员大家对不文明行为说‘不’,不仅每个人要做到,还要带动其他人参与,共同带动社会良好风气,这个策划很有创意!”叶重耕指出,美丽厦门建设要从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做起,厦门要以荣获“四连冠”为契机,共同谋划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为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实施提供良好环境和道德支撑。
叶重耕认为,以当好排头兵为己任,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有益思考,要按照习总书记的指示,一以贯之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着眼“四个全面”,切实在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凝聚力量、提振信心上发挥更大作用;这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要与人们日常生活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这是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题中应有之义,赋予更丰富的创建内涵,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他要求,各区各部门不仅本单位要率先做到,而且要走上街头、走进社会,对不文明行为大胆劝导,人人都当志愿者、劝导者,大声对不文明行为说“不”;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群众不仅摒弃自身不文明行为,更要敢于劝导制止,在全社会共同营造 “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善于发现新典型,讲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好故事”,为厦门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鼓与呼;要持之以恒,耐心细致,切实为群众办好实事,通过创建活动,使人们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
对不文明行为加强纠正引导
林锐表示,要做平安厦门的共同守护者,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在深化合成作战、推动精准用警等方面采取更大动作,努力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做文明交通的共同参与者,全市公安机关正在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管理专业化建设,强力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新一轮整治,对渣土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行为等开展集中清查整治,全力确保市民群众平安出行、顺畅出行;要做社会正能量的共同传递者,对不文明行为加强纠正引导,不断传达出这座城市的好声音和正能量。
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引领作用
黄鹤麟表示,下一步,市委文明办要将“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使厦门成为全国市民文明行为的示范标杆”作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市民文明程度和文明素质落细落小落实的重要抓手。要在重点人群,如未成年人、游客、广大手机用户等重点人群中深入推进;将把4月份确定为厦门“市民文明示范月”,以此为载体集中开展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倡导所在单位员工在单位内部行为举止文明之外,在单位外部也敢于劝导身边的不文明行为;要加强舆论引导,形成广泛社会共识,并进一步探索通过立法的强制性他律,来保障劝导的柔性他律。
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叶重耕的委托,针对下阶段如何做好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的新闻宣传工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厦门日报社社长李泉佃提出了具体要求。
【声音】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郭庆俊:
抓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
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教育系统义不容辞,而做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我认为下一步要着重抓好四个“一”。要深化一个教育,我们已组织编写一套涵盖中小学36个学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科教育指导纲要》,今年将积极推动落实,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还将持续推进一套系列活动,如“三爱”主题教育活动等,鼓励青少年争当美德少年。在“文明习惯行为养成月”基础上,增加每月一周文明养成活动,倡导青少年养成一个好习惯。在此基础上,在青少年心中强化一种责任,引导他们认清文明创建的重要性,以主人翁姿态投入进来。
市卫计委党组成员魏晓萌:
迎接新一轮国家卫生城市复核
城市文明与卫生息息相关。今年我们又将迎来新一轮的国家卫生城市复核,目前各项迎接复审重点工作都在积极开展中,3月20日,市爱卫办邀请了爱国卫生管理专家来厦授课,解读《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对厦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及市区镇三级爱国卫生工作人员150名代表,针对工作重点难点开展培训。下一步我们马上将成立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指挥部,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调研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模拟考评,针对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等薄弱环节开展专项督导,扎实工作,确保复审通过。
市旅游局副局长张国良:
让“文明旅游”理念深入人心
厦门旅游满意度在全国同等60个城市的比较中,已连续五年保持前十位。目前,结合厦门旅游行业实际,我们仍需继续抓好厦门旅行社、导游员和游客的文明旅游教育工作。旅游从业人员是深化文明旅游创建的重要力量,今后厦门将把文明礼仪、道德素养纳入到导游员年审培训等培训中,落实“每月一堂”的旅游特色道德讲堂制度,组织开展“最美导游”事迹宣传报道,树立榜样,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文明素质,在此基础上,通过“鹭导先锋”主题活动,“行前说明会”及车上讲解等方式,将“文明旅游”理念再注入市民和游客心中,及时纠正游客不文明行为,营造温馨文明的旅游环境。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林祥兴:
组织义务交警队督导文明交通
随着厦门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渐渐深入人心。努力创建文明交通行为示范城市,是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我们目前正在积极推动“义务交警队示范群体”建设和“交通安全综合教育基地”建设两个新做法,通过组织一支经过专门培训、热心社会公益的义务交警队,开展文明交通行为示范、宣传督导、协勤疏导等活动,推进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社会化;通过建立一个集宣传、教育、学习、培训、处理、体验与娱乐为一体的交通安全宣传综合教育基地,面向不同对象,以寓教于乐、情景体验和互动实践等方式来达到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养成良好交通行为的目的。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赵冰:
发挥优势创新志愿服务模式
厦航一直把文明创建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龙头工程”,我们成立“白鹭志愿者服务队”,将机上文明出行延伸到地面。去年9月,我们又发起成立了“白鹭志愿联盟”,目前注册志愿者已近6千人。我们始终注重创新志愿服务模式来提升文明宣传效果。我们充分发挥才艺特长和行业特色,以富有文化内涵的专业路演形式为载体,把不文明现象编成小品剧,通过各种文艺形式,让游客乐于接受文明熏陶;我们还发挥厦航航班延伸优势,在客舱中播放“文明旅游”宣传片,开展文明出行主题活动,向旅客介绍当地文化、民俗及相关注意事项等,引导游客遵守社会公德和文明规范。
市民代表、新闻评论员王有光:
为“文明小白鹭”活动点赞
我要为这次“文明小白鹭”征集活动点赞!第一个赞送给策划者市委文明办,这次市委文明办发起的征集“文明小白鹭”和“十大不文明行为”活动,作为厦门创建市民文明行为示范城活动的创新举措,产生积极影响。主宣传单位《海西晨报》每天在显著位置刊登有力度、有深度、视角广阔的报道,引来巨大社会影响,也要点赞。最后一个赞要送给所有参与其中的市民,“征集令”发出后,厦门大街小巷刮起“文明小白鹭旋风”,我所在的金尚中学也第一时间发动老师、家长,组织学生画“文明小白鹭”,通过参与、宣传活动,文明行为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
【点击】
“文明小白鹭”亮相
“文明小白鹭”——文文和明明。
昨日的座谈会上,市委文明办和厦门日报社联合揭晓“文明小白鹭”征集结果。市实验小学四年级(2)班陈思涵同学建议,让厦门市鸟白鹭为文明厦门代言。为此,市委文明办再次联手海西晨报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的形象大使,请大家共画“文明小白鹭”。
综合公众投票和专家投票结果,选出了“文明小白鹭”——文文和明明。
【倡议】
26家全国文明单位:
拒绝十大不文明行为
把家园建设得更美好
作为厦门市民,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文明城市的建设者,有责任、有义务投身到文明城市创建中去。昨日,座谈会上,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海关等26家全国文明单位率先响应,并向全市各单位员工和广大市民发出倡议,大家携起手来,从现在开始,大声向十大不文明行为说“不”,把我们的城市建设得更加美丽,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
倡议争做文明家园的维护者,广大市民对破坏厦门文明形象的不文明行为说“不”,爱护共同家园,维护城市形象,让市民远离陋习,让城市贴近文明。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让我们以主人翁的姿态,从自己做起,从细节做起,自觉摒弃不文明习惯,自觉抵制不文明陋习,坚决向十大不文明行为说“不”,人人争当文明言行的践行者;争做文明言行的督导者,作为全国文明单位,我们除自身文明言行的示范外,还要带头敢于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积极参与到向十大不文明行为说“不”文明劝导行动中来,相互提醒,相互监督,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幸福。
【链接】
市民最期待改善
这“十大不文明行为”
市委文明办联合厦门日报社所属海西晨报策划推出“不文明行为”征集活动,经过市民投票,选出市民最为期待改善的十大不文明行为:
●乱丢垃圾
●公共场所吸烟
●公交车上吃东西
●车辆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车窗抛物
●说脏话
●乱停车
●宠物扰民、随处便溺
●餐桌浪费
●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回放】
厦门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2015年3月1日A01版)
本报倡议的“爱心饮水站”升级。(2014年11月14日A04版)
【短评】
树立新标杆 迈上新台阶
昨日,厦门举行“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座谈会,大家畅所欲言,献计献策,共同谋划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
通过座谈交流,大家形成了共识,那就是:适应新常态,树立新标杆,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使厦门成为全国市民文明行为的示范标杆城市。
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是厦门主动适应新常态的新使命。既要当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排头兵,也要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排头兵,这是中央赋予厦门经济特区的历史使命。多年来,市委市政府不辱使命,在保持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连续四届以优异成绩荣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站在“四连冠”新起点上,厦门继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目标明确,就是要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
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力行动。习总书记指出,“要继续锲而不舍、一以贯之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前进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我们要按照习总书记指示,着眼“四个全面”,树立新目标,确定新方向,一以贯之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继续保持厦门在全国文明创建中的旗帜地位。
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是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题中应有之义。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是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文明城市是美丽厦门的重要特征之一。文明创建和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目标、内涵、手段是一致的。我们要把文明城市的创建融入到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实践中,赋予其更丰富的内涵,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共同谋划、共同治理、共享成果。
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日常小事抓起,从自己和身边人抓起,让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建设美丽厦门提供良好的道德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