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佘峥)市教育局近日下发文件,规范市级公开课、讲座、送教下乡和论文认定。这一规定出台的背景,是近年来日益增多的公开课等认定标准引发的纠纷。 根据规范文件,公开课、讲座和送教下乡,对公布形式、听课人员、持续时间等都有详细规定,譬如说,公开讲座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小时,送教下乡,教师必须到岛外四区、农村校、薄弱校开设讲座或上课的。而且,从2015年开始,凡市教科院组织的市级公开课、专题讲座,须有教师或学生评价环节,出具的证明材料应体现评价等级,否则不予认定。 本报教育类微信公众号“厦门招考“今日为您推送这一规定的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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