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专利资助申请有变化 新规4月1日起实施

2015-03-20 11:49:36吴林增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市知识产权局获悉,《厦门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执行。新政策是在原《厦门市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基础上做出的调整。

根据新政策,受理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资助申请,4月1日之后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按新办法不再予以资助。

受理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并获受理的资助申请,4月1日之后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受理的按新办法不再予以资助。

受理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请,按专利申请不重复资助的要求,已分别领取过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并获受理的和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的,将不再予以资助。

受理发明专利国外授权资助申请,现执行旧办法与新办法出现差额的,可在新办法执行时向厦门知识产权局书面提出补差申请。

不过,据相关人士介绍,在新政策执行前,厦门知识产权局将按原办法办理2015年上半年专利申请资金资助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