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蔡樱柳)为进一步提高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孀生活水平,厦门提高革命“五老”人员(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接头户、老交通员、老苏区干部)及其遗孀定期生活补助标准。 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由1020元提高至1130元,增加110元,革命“五老”遗孀每人每月由540元提高到600元,增加60元。新标准从2015年1月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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