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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里买鞋不给退也没辙 微信购物风险大难维权

2015-03-18 16:58:17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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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厦门晚报讯(记者 高金环)3·15”前夕,本报携手市消保委征集消费维权案例。截至3月15日,已征集到数百起消费纠纷案例,涉及房产、汽车、鞋帽、日用品等多方面。

前来求助的消费者中,年龄最小的是一名高中生,她通过微信朋友圈买了一双鞋,对方发货出现错误,却不肯换货,希望记者帮忙维权。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如果是通过私人微信账号进行的交易,一旦被侵权,权益可能很难得到保障。

投诉

在微信朋友圈买鞋

商家不让用“后悔权”

朱同学拨打本报市民热线说,她是一名中学生,通过微信朋友圈买了一双鞋,但对方送过来的鞋和图片对比有色差。她要换一款,对方问了厂家后说,可以换。于是她补了40元的差价,以及来回换货的20元邮费。

再次收到鞋后,朱同学发现,这次寄过来的鞋没有色差,但店家发错了,对比她之前看到的图片,鞋上多了一条红杠,她不喜欢。她就跟对方说,要不再换一款,要不就退款。对方去问厂家,但厂家说不能再换了。她的鞋就没换成,至今仍放在家里,她也没心情穿。

尽管“新消法”规定,网购商品收货后可以“七天内无条件退货”,也就是网购商品的消费者拥有“后悔权”。然而,由于是微信朋友圈交易,商家一“任性”,朱同学就没辙了。

“这双鞋,是我自己攒了好久的钱才买的。”朱同学说,最初买的那双鞋原价是285元,后面换的这双鞋价格是325元,正因为是自己攒钱买的,她格外在意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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