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男子谎称朋友结婚租车 将车抵押给他人借款

2015-03-18 11:09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思法)2014年1月10日,陈某以朋友结婚为由向枋湖一租车行租赁了一辆越野车。不过,这车可没去参加什么婚礼。当天晚上,陈某就将车抵押给他人用于借款。

在骗租了这辆越野车后的第四天,陈某在岛内某夜总会被人扭送公安机关。

经查,骗租车辆再抵押借款已是陈某的惯用伎俩。早在这部越野车之前,陈某就曾分别于2013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19日两次向两家租车行骗租。租来的车辆在陈某手中停留时间不会太久,最迟于次日,陈某就将车辆用以抵押借款。前两家租车行发觉被骗后,自行找回了车辆。

3辆车价值共计人民币60多万元。近日,陈某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