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曾昊然 通讯员 吴晓黎)“我想用公积金来付房租,可是无房证明怎么开?”最近,许多市民致电晨报咨询如何办理无房证明。就此,记者采访了市房管部门。 据介绍,申请租住商品房的,申办时要出具本人及配偶名下的无房证明。该无房证明由厦门市国土房产测绘档案管理中心开具,除应提交填写完毕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申请表》外,按不同情况应分别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未婚单身者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2.已婚且夫妻其中一人前来办理的,应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3.若申请人或配偶有曾用名需要一并查询的,还应提交记载有曾用名的户口簿原件;4.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交以上要求的材料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经申请人及配偶签字确认的手写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房证明办理地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厅35-38号,厦门市国土房产测绘档案管理中心窗口,也可登录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址:www.xmas.gov.cn或市国土房产局网址:www.xmtfj.gov.cn查询。 |
相关阅读:
- [ 08-15]福建对开无房证明不再收费 原先每份20元
- [ 01-24]福州GDP首次突破5000亿元大关 去年商品房销售面积降23.1%
- [ 01-24]福州统购商品房安置房 手上有余房可卖给政府
- [ 12-19]前11月福建全省商品房销售额同比下降10.7%
- [ 11-29]新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房两卖最高可退一赔一
- [ 11-29]福建:明年元旦起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 [ 11-27]明年起开发商违约赔双倍房款 旧版合同将无法备案
- [ 11-16]花13.5万买的车库太窄停车难 业主怒告开发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