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一路人玩手机撞上货物撞坏眼镜 竟向车主索赔

2015-03-17 10:53  林彬彬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彬彬 通讯员 傅镭 杨恺)路人自己撞上车子上的货物,却向车主索要赔偿。昨日上午,事发海沧岭上社云樽小区门口。

知情者介绍,上午9点多,路人肖先生边看手机边走路,经过该小区门口时,头部突然碰到东西,架在头顶的太阳眼镜掉落摔碎了。

肖先生回过神来发现,身旁一辆货车伸出三根铝合金材料。就是这三根材料,贴着自己的头皮而过。肖先生十分恼怒,快步走到驾驶室旁,要求车主赔钱。

肖先生认为,车上的货物撞坏了自己的财物,车主应该赔钱。而车主则认为,他未开动车子,并不是因倒车而撞到后面的肖先生,且材料只是伸出一小截,正常走路是不可能撞上的。

双方争执不下便报警,嵩屿边防派出所民警赶到,确认肖先生的损失是他自己玩手机造成的,货车车主并无过错。肖先生索赔不成,最后还受到民警的教育和批评。

民警提醒,此前已有路人玩手机导致车祸受伤甚至身亡的案例,肖先生只关心自己的财物,不注意自身的安全,实在是不应该。值得庆幸的是,肖先生这次只是撞坏眼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