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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疯传寻人假消息 市民谴责此类炒作

2015-03-15 16:13:08郭文娟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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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郭文娟)以爱之名,那个叫陈盼的厦门女孩,10年了,我来找你了……”昨天,你的朋友圈是不是也被这篇文章刷屏了?

文章内容讲述“双十中学”一对高中生懵懂的爱情故事,因为被父母发现早恋,男生“吴帆”突然被安排出国留学,之后就与女生“陈盼”失去了联系。10年之后,男生昨天通过一微信公众号发帖寻找“陈盼”,并约定5月20日在母校见面。但是,这只是一个编造的故事:最近一段时间,包括常熟、重庆、太原、长沙、富阳、亳州、潮汕等地,都曾流传同样的“爱情故事”。不同的只是男女主角的姓名。

被“真爱”感动,校友热心转发帮忙寻人

彭小姐是双十中学校友,看到来自母校的爱情故事,特别激动。昨天上午10点多,她打开微信朋友圈,就看到同学和朋友都在转发这条消息,打开来一看,觉得实在太难得。“10年之后居然还没有忘记当初的女友,因为是校友,更觉得特别亲切。”小彭和闺蜜们说:“转发起来,绝对真爱。”小彭推算了一下时间,觉得男生不是和自己同届就是小一届,还打电话问学妹知不知道这个人。

小彭那篇文章转发到单位的群里,最初,很多同事和小彭一样,看到文章觉得“好感人”,热心转发,希望帮助找到人。

不过,在仔细看过文章内容后,不少人都产生了疑问:怎么越看越觉得有问题?像是编造的?

漏洞百出,帖子中许多情节与现实不符

小彭是双十中学在枋湖校区的第一届毕业生,在同事的提醒下,她又把文章的内容仔仔细细看了一遍,这下就看出了很多漏洞。

首先,十年间有很多种方式可以联系上,为什么会失联?“怎么可能10年都联系不上,没有QQ吗?当时很多人已经用上QQ了,怎么会完全没有联系?再说了,2005年校内网流行,当时要找某个美女,直接上校内网,还不简单?”小彭的同事补充说,不然也可以写越洋信,当时学校班级都是固定的,找学校应该可以查到联络电话,或者是通过同学也可以问到啊。

也有双十校友核对关于学校场景、细节的描述,发现对不上号:“我们学校后门哪有卖什么凉菜的?”“当时学校附近哪来的步行街?”

还有人质疑,不可能像文中所说,“今天晚上突然说明天去美国,明天就走了”。手续不用办吗?签证不用办吗?说走就走哪有那么容易,至少要跟学校打招呼吧?真要寻人的话,为什么不在文中写明几年几班、班主任是谁?写得越详细,不是越容易找到?再说了,真要寻人为什么不去找一些影响力、传播力比较大的媒体?

双十中学不少老师也发现,文中的时间地点均和现实有很大距离。“应该是虚构的。”有老师说,双十中学2005年秋季时才开始全住宿,从没规定“三周回一次家”,文中说的是不对的。

炒作,网上搜出各种“以爱之名”的版本

到了昨天下午,微信朋友圈开始有人辟谣了,因为他们在网上发现了不同版本的“以爱之名”。比如,“以爱之名,那个叫陈纯的潮汕女孩,10年了,我来找你了”、“以爱之名,那个叫李莹的常熟女孩,10年了,我来找你了”……只不过是把人物地点换掉,故事都是一样的。有网友指出,这是某些营销号故意炒作吸引眼球。

小彭赶紧跟同学说不要转发了。小彭说,这样是在欺骗我们的感情,我们发动身边的力量来找人,结果竟然是这样的,觉得自己根本是在瞎操心,到处转发,还帮发布了信息的那个公众号赚了点击率、阅读量,有一种被人利用了的感觉。“我和我的同学都觉得这种炒作手法应当受到谴责,微信公众号不应该发布这种不实的信息。”

律师说法

没有触犯刑法

但有损社会道德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郭丰律师认为,这条微信在最后冠以“委托公众平台帮我发布消息,让更多人看到”的字眼,很容易被人信以为真。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则不实的微信属虚假信息,应列入谣言范畴。根据法律规定,诽谤信息被转发超500次、浏览超5000次可判刑,但这则谣言不属于诽谤信息,因为它没有对人身造成攻击或诋毁。

郭丰说,这类谣言其实是微信公众号的一种炒作,“一些小说等文学作品,都会打出‘纯属虚构’的字眼,但微信公众号以吸引眼球为目的,招揽粉丝寻找商机,故意隐藏了‘纯属虚构’的字眼,如果你把这个故事当真,最多也就是欺骗感情,却没有造成实际的伤害。”虽然此类行为会对社会道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在法律层面没有相关规定对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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