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 不少市民都参加过微信朋友圈集赞活动,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些集赞活动也有可能暗藏陷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去年修订时明确规定了七天无理由退货,但仍有店家以各种理由推托……昨日,思明工商部门公布了几起消费案例,给市民消费时作参考。 七日无理由退货遭拒 张女士在淘宝订购了一部手机,在收到手机的同时,商家还赠送了一个手机壳。收到货后,因为手机无法开机,张女士将手机寄回。商家收到手机后,却称手机无法开机是因为软件问题,而非手机质量问题,因而拒绝换货。张女士搬出“七天无理由退货”来和商家说理,但商家却说商品已被拆封,不能退货。工商部门调解,该商家最终给张女士作退货处理。 “赞”点满了奖品没了 “您只要在朋友圈里分享并集满18个赞就可免费赢取雨伞一把,24个赞可免费赢取保温杯一个,兑换时间为1月3日—1月10日。”今年年初,某置业公司在微信上发起了点赞活动。潘先生看到后颇为心动,于是立即分享并集满了所需点赞数,并将点赞截屏与转发纪录发给该公司的官方微信公共平台。很快,潘先生就看到该公司公布的中奖名单中有自己的名字。但当他领取奖品时,却被告知“奖品已经发放完,没货了。”经工商部门调解,对方同意为潘先生兑换奖品。 钱入账后商家躲猫猫 崔先生于2月7日在广州58同城网向位于厦禾路的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1台二手的“苹果”MINIPAD,价格为1000元。令崔先生没想到的是,商家虚拟了58同城支付平台,要求崔先生支付货款后再发货。虽然崔先生有些怀疑,但在商家的一再保证下还是付了款。之后,他立即到58同城网上查看交易记录,却查不到相应信息。 于是崔先生又去支付宝查看转账记录,发现款项已到账。随后他联系商家,却始终联系不上,崔先生只好向工商部门求助。 经梧村工商所执法人员调查,该公司已不在此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也联系不上公司负责人,因而无法证明此次交易为该公司行为或是他人借该公司名义进行的。 日前,工商部门已依工商职责,锁定限制该公司办理工商业务的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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