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陈萍丽 黄琳) 近日,潘先生的父亲在其小区便利店花7元购买了一瓶“鲜老太”豆腐乳,谁知食用时突然觉得舌头一阵疼痛,立即吐出口中豆腐乳,发现吐出的豆腐乳除夹杂着血水外,还有大拇指大的玻璃碴。 潘老先生心有余悸,还好只是伤到舌头,这要是吞下去割到喉咙那还了得。潘先生随后向便利店老板反映,但便利店推三阻四不予处理,潘先生气愤地拨打12315投诉,要求赔偿损失。 海沧工商所12315工作人员在接到潘先生的投诉后了解到,虽然潘先生的父亲在购买时并未保留消费小票,但便利店老板并不否定消费事实。可是便利店老板对于豆腐乳内含玻璃碴,弄伤潘老先生一事并不认可。同时表示豆腐乳并不是其生产的,有问题也是厂家的事,与其无关。 经过调解,便利店老板最终予以价款十倍的赔偿及补偿潘老先生因此所受的损失合计800元。 |
相关阅读:
- [ 03-11]去年闽受理消费者投诉8万多件 微信网购纠纷增多
- [ 03-09]网购乱象层出维权艰难 让消费者直呼“伤不起”
- [ 01-11]55°杯成本低廉欺骗消费者? 研发公司:对手恶意造谣
- [ 01-06]富德生命人寿—保护消费者权益 对违规行为绝不姑息
- [ 12-25]盖洛普:让客户忠诚度计划发挥作用
- [ 12-18]通讯运营商误导消费者 4G流量尚存500M费用超支
- [ 09-15]信用卡发展饮水思源以便捷和实惠回馈消费者
- [ 09-03]新能源车免征购置税 榕消费者补贴有限门槛仍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