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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被撞停运近两个月 肇事方要赔“份子钱”

2015-03-10 11:08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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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宣)的士被撞停运56天半,的哥危师傅每天都要掏440元“份子钱”,这些“份子钱”谁来承担?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肇事方要承担的哥损失的“份子钱”。

去年5月23日晚,危师傅载着客人走杏林大桥,在杏滨路一路口等绿灯时,一辆大货车快速驶来,“砰”的一声,撞上了危师傅的出租车,出租车往前冲,撞上了前方的大货车。

车上的客人受伤并不严重,不过出租车被撞变形。随后,出租车被交警扣押,半个月后被送入维修中心维护。交警认定,大货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这辆大货车是一家物流公司的,驾驶员是米司机。由于物流公司已为货车投保,事后,保险公司向危师傅挂靠的出租车公司赔偿了13万元。

但是,肇事司机、物流公司和保险公司都拒绝承担“份子钱”。为此,危师傅急了,他说,出租车停运期间,他不仅不能赚钱,还得每天掏出440元“份子钱”。

无奈之下,危师傅将肇事驾驶员、物流公司和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他们共同赔偿车辆营运损失、误工费等费用共约3.5万元。

近日,湖里区法院审理认为,出租车停运确实给危师傅造成了损失,参照租金标准,停运天数为56.5天,每天440元(白、晚二班),物流公司应赔偿危师傅24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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