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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部分车辆占用应急车道 救援车辆常被堵在半路

2015-03-06 19:14:41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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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

集美大桥和翔安隧道通行能力有限 无法设应急车道

针对个别桥隧没有设置应急车道,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厦门路桥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厦门的四桥一隧中,集美大桥与翔安海底隧道确实未设置应急车道。

工作人员说,集美大桥的桥面宽度有限,如果要设置一条专门的应急车道的话,会大大降低集美大桥的通行能力,因此在客观条件上,它还不具备这个能力。但如果碰到桥上发生交通事故引发拥堵的话,也确实存在因为没有应急车道而可能延缓救护车或警车到场速度的问题。

工作人员解释,翔安隧道虽然没有设置应急车道,但它的主洞中间设置了一条服务隧道,平时一般不开放,只作为路桥检修使用。遇到紧急事件发生,这条服务隧道将马上启用,作为人员疏散通道,同时供特殊车辆进入。

提醒

遇事故使用应急车道 须由民警现场指挥

交警部门提醒,快速路上,社会车辆在普通情况下严禁占用应急车道通行。如果确实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其他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

民警告诉记者,若桥面上事故发生后,导致交通大拥堵,这时候如果应急车道具备通车条件,须由民警向110指挥中心报备后,现场指挥,社会车辆才可以使用应急车道,否则属于违规行为,须受到处罚。

非法占用应急车道 记6分罚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非紧急情况时禁止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记6分。

《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隧道、桥梁、城市快速路等划设的应急专用车道,只准许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路政执法车、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车等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通行。第三十六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罚款。

案例一

应急车道被占用

消防车救援受阻

今年1月20日凌晨2点半,杏林大桥进岛方向,刚过收费站100多米匝道口处,一辆轿车撞上大桥护栏,侧翻后起火。不幸的是,司机没能及时逃脱,救援人员最终在烧成铁架的车内,发现了一具烧焦的尸体。

知情人士表示,发生事故的是一辆本地牌照的丰田皇冠轿车。“这辆车在出事时由杏林进岛,车开过收费站后,车速比较快,在分道口处变道不及,先是撞上了一只警示沙桶,接着又撞向分道护栏,车辆侧翻后,车头蹿起了火苗。”

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派出救援队伍,但是被堵在应急车道上,只好再调派另一支队伍前往救援。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将大火扑灭,但轿车早已面目全非。

案例二

货车高速路上起火

消防车被堵应急车道

去年10月5日下午3点半,在沈海高速距离翔安收费站约6公里处,一辆满载化学品的大型集装箱货车突然起火,高速上车辆排起长龙。直到当天晚上8点半,车流才有所松动。经初步勘查,民警发现是轮胎过热导致起火。

从网友发的堵车长龙的图片上,可以清晰地看到:有辆消防车也被困在前往救援的路上。“火灾现场没有消防栓,没有水源的情况下,消防车内的存水用完了,而支援的消防车却被堵在半路上干着急。”

交警分析,一些司机让道意识差,还把车开进应急车道,增援的消防救援车辆只能一路用喇叭高喊让道,一定程度上影响救援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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