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佘峥 通讯员 欧阳桂莲)昨日,厦大成立社会治理与软法研究中心。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软法研究首倡者、北京大学教授罗豪才,市委副书记、市政协副主席钟兴国,厦大党委书记张彦,厦大校长朱崇实参加揭牌仪式。 这是全国高校第二个正式成立的软法研究中心,第一个是成立于2005年的北大软法研究所。罗豪才受聘为厦大社会治理与软法研究中心顾问。他说,社会治理并不都是靠国家强制立法,更多靠自觉,靠自律,形成规则,就是软法。他鼓励厦大研究者“就地取材”,特别是“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罗豪才说,他对“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翻译就是“共同治理”,重点要依靠柔性规则,柔性治理。 他认为,无论是在社会治理还是软法方面,厦门都有很多值得总结的经验,譬如说,厦门的规范性文件是怎么形成的等等。 罗豪才昨日还被厦大敦聘为兼职教授,毕业于北大法律系的罗豪才透露,他当年填报的大学志愿中,就有厦门大学。 “软法”研究最早始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国外,是相对于“硬法”而言的,硬法就是通常说的法律,即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法律。“软法”是原则上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有实际效力的行为规则,包括一些党的政策文件、社团组织的纲要、政府部门出台的内部通知和指导性文件等。软法没有严格的法律责任,主要靠制度、舆论、文化传统和道德规范等保障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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