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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费率下调 单位个人缴费比例还待确定

2015-03-01 17:00:54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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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吴笛)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据初步测算,仅这一减费措施每年将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该政策出台后,厦门大约10万家参保单位将因此受益,不过缴费的具体比例如何实施,还待确定。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的法定社会保险为5项,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前3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后两项只由企业缴费。在失业保险的缴交方面,因参保职工的户籍所在地不同,参保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比例也不尽相同。厦门本市城镇户口缴纳失业保险,由个人缴纳1%,单位缴纳2%,外来员工缴纳则是单位缴2%,个人不需要缴纳。

记者了解到,截至去年底,厦门共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约10万家,参保职工总数超过177万人,其中本市职工66万人,外来员工111万人。此次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将对这些单位和人群造成影响,但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如何实施,还将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人社部门表示,一旦福建省确定相关政策,厦门也将遵照实施。不过,尽管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降低,但个人待遇并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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