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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投靠入户政策下月起大调整 四类落户政策取消

2015-02-17 07:24:00骆余民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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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难了

四类落户政策收紧

投靠配偶子女父母也有条件

或许你还不着急,不能投靠公婆,不能投靠老丈人,至少还可以投靠丈夫或妻子,那你也得抓紧时间,因为根据新规,从3月1日起,夫妻投靠将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具体限制是这样的,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入岛内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五周年;将户口迁入岛外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周年。

如果两口子离婚了,后来又复婚了,那时间是这么算的: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同时,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也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根据通知,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将户口迁入岛内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五周年;将户口迁入岛外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周年。

还有,父母离异、非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投靠本市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父(母)落户,只计算父(母)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

此前,厦门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并无太多限制,但从3月1日开始也不一样了。根据新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要求被投靠子女属独生子女 (经计生部门审核)且在厦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的房产。

需注意的是,将户口迁入岛内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五周年;将户口迁入岛外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此外,户口在岛外,想挂靠进入岛内落户的也有了限制。岛外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岛内的,与市外迁入的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明确了

两类人才的配偶子女

投靠入户无年限限制

之前,厦门公安部门曾对厦门户口挂靠的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根据当时公安部门发出的通知,市组织、人事、劳动、教育等部门接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工作调动人员、留学人员、海外引进人才,若在厦门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选择挂靠。

但当时对人才引进挂靠落户并没有做出很明确的规定。

根据这次厦门市政府发出的通知,这次专门明确了两类人才投靠入户政策。

通知称,对于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和厦门市“海纳百川”、“双百计划”的人才,高层次留学人才,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厦门(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学位)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能的人才落户厦门后,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同时,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厦门(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或中级技能的人才,以及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来厦工作多年已成为企业骨干的非厦门生源往届大专以下学历毕业生人才入厦审批事项的通知》(厦人〔2007〕8号)等规定落户厦门后,其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据了解,早在2005年,厦门市为了提高厦门市人才竞争力,为解决在厦门企业工作多年且已成为企业骨干的非厦门生源往届专科以下学历毕业生人才人事关系、户籍方面的实际困难,曾专门就来厦工作多年已成为企业骨干的非厦门生源往届大专以下学历毕业生人才的落户政策出台了相关政策。

一位从事人事工作的政府人士表示,此次调整将更加有利于厦门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吸引更多人才来厦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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