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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今年安排9项正式立法项目

2015-02-16 08:01:46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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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5日在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郑道溪

各位代表:

我受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厦门的起步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厦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履职,务实创新,为建设美丽厦门作了积极努力。

一年来,常委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7部法规草案、通过6部,作出6项决定、决议,听取和审议14项专项工作报告,开展5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开展1次专题询问,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3人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创新体制机制,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

市委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常委会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将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结合,不断增强法规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深入研究立法需求,科学确定年度立法项目。一是立法引领重大改革。为落实国务院综改方案,强化两岸产业合作,审议通过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条例,确立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开发建设原则,以法定形式创设示范区管理局,使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为促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系统化,修改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落实“宽进严管”原则,清晰界定和科学配置查处职权,强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这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之后,规范无照无证经营查处行为的首次立法尝试,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把厦门经验向全国推广。二是立法促进转型升级。主动适应高新技术快速发展新形势,修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取消园区内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放宽生产性服务业及配套企业入园条件,推动产城融合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三是立法推动社会治理。为化解复杂多样矛盾纠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完成二审,这项立法在国内尚无蓝本可循,契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总结共同缔造经验,指导社区条例草案起草,努力为创新社区治理提供制度保障。四是立法守护生态文明。为巩固和扩大我市生态优势,审议通过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将长期以来的成功做法和生态控制线、主体功能区等创新做法,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五是立法保障民生改善。为了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修改最低生活保障办法,重点就统一城乡低保标准、引导鼓励低保对象就业等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修改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将本市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增加货币补贴保障方式,充分发挥社会政策的托底功能。

健全立法体制机制。常委会积极探索立法新机制,出台规范和完善立法工作若干意见,有力促进立法质量的提升,确保法规务实管用。一是创新立法方式。充分发挥特区立法的先行先试和引领推动作用,强化顶层设计,由过去注重实践总结型立法向注重引领推动型立法转变。二是创新起草机制。对于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重要法规草案,常委会探索法规起草新途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由人大内司委起草,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委托第三方起草。三是创新审议机制。在示范区条例立法过程中,实行政府起草法规草案与常委会审议前期工作齐头并进,加强初审专委会和法制委联动互动,强化立法整体合力。首次试行法规草案解读制度,在分组审议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时,常委会安排政府起草部门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重要制度设计作说明,增强了审议的针对性。四是扩大开门立法。坚持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广泛征求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注重发挥立法专家的积极作用,新聘 4名台胞作为示范区条例立法顾问,为科学设计法律制度提供智力支持。

二、改进方式方法,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

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有效实施。

预决算监督更加全面。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等法定报告,推动政府扎实做好经济新常态下计划、预算工作。及时作出决议,批准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4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支持政府用好财政资金,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开展部门预决算审查工作,开通在线监督专网,将社保基金预算提交本次大会审议,实现了4本账首次完整提交代表大会审议和表决,预决算审查监督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口径、全覆盖、全过程,工作经验在全国人大财经监督座谈会上作了介绍。

监督重点更加突出。抓住大事,精准发力,提升实效。一是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尽快出台法规实施细则,理顺体制,合理规划,加快建设步伐。听取和审议科技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加大科技投入,完善分配使用管理机制,优化支出结构,更好发挥科技在转型升级中的主力军作用。针对我市城区内涝问题,听取和审议城市排涝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在规划建设中统筹地上建筑与地下排涝,加强排水设施日常管护,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标准。开展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完善体制机制,出台整治提升方案,优化旅游环境。二是围绕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加大农村学校扶持力度,鼓励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开展水资源条例执法检查和环保世纪行活动,推动政府成立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岛外九条溪流整治实行“河长制”。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尽快实施简易工况尾气检测法,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推动“一府两院”健全妇女利益诉求表达、协调和保障机制。三是围绕社会公平正义加强监督。常委会同时审议法院办案质量管理、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两个关联度大的报告,把人大监督与检察院法律监督、法院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督促法院完善办案流程管理、深化案件评查等机制,督促检察院加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听取海事法院工作报告,深入派出法庭调研,推动海事司法服务水平提升。与市纪委、市检察院建立信访件移送、协作机制,全年受理群众信访1116件次,督促化解了一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此外,备案审查48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跟踪督促问题整改,促进依法行政。

监督方法更加务实。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刚性。一是注重持续。与漳州、龙岩两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联合视察,达成《漳州共识》,持之以恒地推动九龙江水环境保护,上游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北溪引水左干渠取水口连续三年水质达标率100%。连续三年锲而不舍地督办“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议案,推动政府加快五缘综合医院项目征地拆迁进度,去年底该项目已动工建设。二是注重合力。抓住全省整治“两违”契机,在开展代表集中视察的基础上,又进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同时加大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合力推动“两违”整治,我市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三是注重规范。出台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暂行办法,今后每年将选择部分专项工作报告和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

三、密切联系群众,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

常委会实施代表工作若干规定,提高服务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优化服务保障。精心选择全面深化改革、审判和检察制度改革等专题,组织代表集中学习,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改进政情通报方式,市政府重点通报代表关注的35个问题。完善代表履职登记通报制度,提高代表履职自觉性。各专委会和各区代表小组精心组织43次代表视察,使常委会各项工作更好反映民意,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加大督办力度。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主任会议年中听取汇报,专委会持续督办,合力推动议案办理。列入常委会议程的“促进被征地农民和退养渔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合理规范城市道路限速标准”、“整合厦金‘小三通’航线资源”以及续办的“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议案已经办结。议案办理取得明显成效,全市82%的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实现了就业,调整45条道路限速上限,厦金航线航班全部整合到五通客运码头,多元办医格局基本形成。“限制和控制厦门本岛开发”议案,政府今年将继续办理。重点督办出租车行业改革、加强同安与本岛交通联系、深化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等6件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新增400辆出租车,白云大道一期已通车,完成同集路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工程概算;中级法院查控平台与诚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代表提出的312件建议、批评、意见,承办单位已答复代表,满意率98.7%。

完善联系机制。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组成人员、专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制度,畅通民意反映渠道。首次组织60名市、区人大代表开展“走基层、听民意”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农村,面对面征求群众意见,整理后交由市、区政府办理。组织94名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主动接受原选举单位监督。探索建立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联动机制,组织视察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推动解决基层遇到的共性问题。指导镇(街)人大建立完善代表社情民意联系点、代表之家、代表接待室,代表同群众联系更加密切。

四、强化自身建设, 常委会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

常委会注重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有创新有活力有作为常委会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

加强能力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服务大局水平。深入开展加快火炬高新区发展课题调研,成果已转化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参与我市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调研、论证,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完成机关党群组织换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情况“回头看”,“四风”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持续改进学风,坚持举办读书班,建立专题讲座制度,安排信息消费、生态文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等系列专题讲座,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加强新闻宣传。举办人大制度建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特区立法权20周年、首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人大意识。大力宣传人大工作新成效,宣传代表履职新风采,策划特区立法、生态文明、饮用水安全等系列报道,两件新闻作品荣获全国第23届人大新闻一、二等奖,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此外,积极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协助做好在厦全国、省人大代表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推广街道人大新做法新经验。

授予15位香港和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外国友人为我市荣誉市民,表彰他们对我市发展所作的贡献。常委会领导带领佛教界人士赴台交流,发挥佛教在两岸交流交往中的积极作用。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职工齐心协力、辛勤劳动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立法前调研论证、立法后评估不够充分,法规精细化水平还要进一步提升;监督刚性不够,对重大问题监督还缺乏踏石留印精神;议案建议督办持续性不够,后续跟踪还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的深度和广度不够,联系群众的常态化机制还要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素质不能很好适应新常态的要求,作风还要进一步改进。对于这些问题,常委会将自觉接受监督,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美丽厦门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常委会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决策部署,更加注重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更加注重推动转型发展,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健全和完善法治,推动依法治市进程,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适应需求,提升质量,不断加强立法工作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立法在发展中的引领推动作用,使立法适应新常态的需求。

今年常委会安排9项正式立法项目。继续审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制定在厦门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两岸医疗合作促进条例、历史风貌保护条例,修改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燃气管理条例。修改人事任免办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还安排16项立法备选项目和12项调研项目。

深入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制度,增强法规立项的科学性。改进法规草案起草机制,继续试行专委会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重要法规草案制度,继续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完善法规草案解读制度,提高法规审议质量。开展立法协商,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完善法规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二、增强刚性,提升实效,不断加强监督工作

坚持围绕大局,回应群众关切,抓住有分量、有影响、有力度的监督项目,以点带面,一抓到底,推动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一府两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今年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等法定报告,审查“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厦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落实情况、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情况、2007-2013年我市地方性法规中有关配套制度建立情况和法院执行情况等7个专项工作报告。全面梳理2002-2013年我市法规的执法检查情况,开展商事登记、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文化市场、促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等条例和加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等5部法规的执法检查,调研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执法情况。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等2次专题询问。选择审计整改和1-3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继续推动厦门、漳州、龙岩三市《共同决定》的落实,出台《龙岩共识》。组织代表视察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建设、岛外九溪整治、本岛排污口截污、五缘医院建设、义务教育改扩建项目、宗教场所管理等情况。

探索委托第三方对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为做好执法检查提供支持。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建设,维护法制统一。完善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机制和执法检查工作制度,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司法监督的新路子。扎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三、扩大参与,提升素质,不断加强代表工作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不断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今年常委会将针对代表履职薄弱环节,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履职能力学习,提升代表履职水平。组织好政情通报,增强代表对全局工作的了解。扎实做好代表回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出台增强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活动实效的若干意见、常委会加强同市人大代表联系的办法、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办法,推动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增加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数,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使常委会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认真对待代表在人大会议上发表的审议意见,督促有关方面虚心吸纳、改进工作。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加大督办力度,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努力使办理结果让代表真心满意。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解决基层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转变作风,提升能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自身建设事关我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必须常抓不懈,务求取得新成效。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强化大局观念,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专委会工作水平。探索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制度,加强人大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驰而不息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四风”整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大力提倡钻研和创新精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升执行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活动,办好“一网一刊三专栏”,每部法规、每个监督项目都要在我市主要新闻媒体和市人大网站刊发法规解读、监督意见,使人大依法履职的过程成为全社会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促进全民守法的过程。

各位代表,美丽厦门云帆高张,特区伟业宏图再展。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厦门市委领导下,抢抓历史机遇,强化责任担当,为把厦门建设成为美丽中国典范城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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