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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今年安排9项正式立法项目

2015-02-16 08:01:46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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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15位香港和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外国友人为我市荣誉市民,表彰他们对我市发展所作的贡献。常委会领导带领佛教界人士赴台交流,发挥佛教在两岸交流交往中的积极作用。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职工齐心协力、辛勤劳动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立法前调研论证、立法后评估不够充分,法规精细化水平还要进一步提升;监督刚性不够,对重大问题监督还缺乏踏石留印精神;议案建议督办持续性不够,后续跟踪还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的深度和广度不够,联系群众的常态化机制还要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素质不能很好适应新常态的要求,作风还要进一步改进。对于这些问题,常委会将自觉接受监督,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美丽厦门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常委会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决策部署,更加注重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更加注重推动转型发展,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健全和完善法治,推动依法治市进程,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适应需求,提升质量,不断加强立法工作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立法在发展中的引领推动作用,使立法适应新常态的需求。

今年常委会安排9项正式立法项目。继续审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制定在厦门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两岸医疗合作促进条例、历史风貌保护条例,修改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燃气管理条例。修改人事任免办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还安排16项立法备选项目和12项调研项目。

深入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制度,增强法规立项的科学性。改进法规草案起草机制,继续试行专委会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重要法规草案制度,继续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完善法规草案解读制度,提高法规审议质量。开展立法协商,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完善法规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二、增强刚性,提升实效,不断加强监督工作

坚持围绕大局,回应群众关切,抓住有分量、有影响、有力度的监督项目,以点带面,一抓到底,推动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一府两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今年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等法定报告,审查“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厦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落实情况、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情况、2007-2013年我市地方性法规中有关配套制度建立情况和法院执行情况等7个专项工作报告。全面梳理2002-2013年我市法规的执法检查情况,开展商事登记、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文化市场、促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等条例和加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等5部法规的执法检查,调研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执法情况。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等2次专题询问。选择审计整改和1-3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继续推动厦门、漳州、龙岩三市《共同决定》的落实,出台《龙岩共识》。组织代表视察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建设、岛外九溪整治、本岛排污口截污、五缘医院建设、义务教育改扩建项目、宗教场所管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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