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集法宣)浏览色情网站后,他也萌生了以此赚钱的想法,于是开办了“厦门丢丢网”,不仅收取会员费、广告费,还向会员提供卖淫女信息,直到被群众举报。近日,薛某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集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薛某是来厦务工人员,虽然只有高中学历,但他自学网页制作,对电脑编程很熟悉。2012年12月,他利用下班时间,创建了名为“丢丢网”的网站,以论坛会员制形式进行经营和管理。网站上设有“狼友交流”、“桑拿体验”、“高清偷拍”等版块,供会员上传或浏览。随后,他还与提供色情服务的场所及个人“合作”,在网站上挂出招嫖广告,收取广告费。会员只要支付一两百元费用就可以升级为VIP,收取含有卖淫女信息的数据包。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厦门丢丢网”注册会员数达6000人左右,薛某为他人发布招嫖广告收取广告费2200元,收取会员费近1.7万元。经鉴定,“厦门丢丢网”中有52张图片为淫秽物品,提供给VIP会员的信息包中有15张图片为淫秽物品。此外,公安机关还根据该网站的注册会员信息,查处了三起卖淫嫖娼案件。 集美区法院认定,薛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
相关阅读:
- [ 11-13]夫妻二人在翔安合伙经营色情场所 双双被抓判刑
- [ 08-09]看色情碟片生邪念 14岁快递员楼梯间猥亵8岁女童
- [ 05-13]揭秘福州“鉴黄”民警 最多时一周看524张碟
- [ 05-06]福建省将从严考核基础电信企业网络工作
- [ 03-05]创建色情论坛厦门“丢丢网” 小伙面临牢狱之灾
- [ 10-16]90后男子发色情卡被拘留 大呼“包吃住太好了”
- [ 03-24]福建开展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专项治理
- [ 12-20]连城一男子当色情版主被判一年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