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偷拍前女友不雅视频 敲诈未成仍被判拘役

2015-02-10 17:39  彭菲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集法宣)向前女友借钱不成,便拿出曾经录下的不雅视频相威胁,前女友报警求助。近日,集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以威胁曝光别人隐私为手段的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小松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小松(化名)交代,2014年3月,他迷上了购买彩票,起初还赚了不少钱,前女友小琳(化名)知道情况后,便找其讨还之前借给他的房租500元。自从还了小琳的部分钱后,小松购买彩票就很少再赢过,遂将输钱的原因归结于小琳,就想找小琳借2000元,不料却遭到小琳的拒绝。想起他们在一起时偷偷录下的不雅视频,他便以将视频和照片发到网上为由,要挟小琳给他2000元。小琳经过多次与其沟通无果后,向警方报案。不久,小松在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期间被抓获。

集美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钱款2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对其可以依法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